第三章 你拿一个识不了字的孩子怎么办(第22/24页)
人人皆知
但就此打住。她在这里停下手来。过了三个夜晚,关灯后不到几分钟,她从床上爬起来,恢复了理智,走到书桌边,打算将开头写有“人人皆知”字样的那张纸窝成一团,扔掉并永远忘记,但却不然,靠在桌边,甚至都没有坐下——唯恐一等坐下她会再次失去勇气——就刷刷刷地添上二十四个字,这下足以让他明了曝光只是早晚的事。信封上写好了地址,贴好了邮票,没有签名的短笺封在了里面。台灯轻轻地咔哒一声灭了,德芬妮终于果断地解决了在她处境力所能及范围之内的头等大事,大大地舒了口气,回到床上,怀着心满意足的道德感,打算美美地进入梦乡。
但她必须首先将那驱使她再次爬起来,撕开信封,重新读一遍她写的东西,看看她是否写得太少或者语气太弱,或者用词过于简约的种种思虑压制下去。当然那并非她的修辞手法。不可能是。所以她才那么写——太露骨,太粗俗,太像口号,而不可能追踪到她头上。但也许正因为如此,而被她自己误判,并感到忐忑不安。她必须起床看看她有没有忘记伪装自己的笔迹,看看她有没有在那一刹那间鬼迷心窍,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怒火中烧的瞬间忘乎所以,签下了自己的姓名。她必须检查一下有没有任何地方无意间泄漏了她的身份。她应当签名,她全部的生活便是一场决不屈服于科尔曼·西尔克们的战斗。那些家伙利用手中的特权,蹂躏其他所有的人,以便可以为所欲为。对男人们讲话。冲着男人们讲话。甚至对年纪大得多的男人也不例外。学会不要对他们装出的权威派头或道貌岸然的造作姿态感到恐惧。肯定她的智力的确是了不起的。敢于想象她与他们平起平坐。学会(当她提出一个论点却不起作用时)克服投降的渴望。学会调遣起逻辑、信心以及酷的派头,不断地辩论——无论他们为了封住她的嘴巴而说些什么或做些什么。学会采取第二步行动,持续努力,而不是瘫倒。学会不退让地论证她的观点。她不需要遵从他,她不需要遵从任何人。他不再是当时聘任她的院长,也不是系主任,她才是。西尔克院长现在什么都不是。她真应当拆开那信封,签上自己的大名。他空空如也。这有着四吠陀咒词的一切安慰:空空如也。
她接连几个星期带着装有那密封信封的钱包四下走动,思索着她的理由,不仅为了要不要寄出,而且为了是否要斗胆签下大名。他选中这个倒霉的女人,一个根本不可能反抗的女人。跟他较量连门槛都找不到的。在智力上压根都不存在的。他选中一个从来没有进行过自卫的女人,不可能进行自卫,在这个地球上可供利用的最弱小的女人,在各个方面都绝对比他低劣。选中她,则是出于最明显的对照动机:因为他认为所有的女人都等而下之,因为他惧怕任何有头脑的女人。因为我敢于为自己讲话,因为我不愿意受支使,因为我很成功,因为我很漂亮,因为我独立思考,因为我接受过一流教育,一等学位……
后来,她在一个星期六去了纽约,去看杰克逊·波洛克的展览,在那儿,她从钱包里抽出信封,几乎想将这封二十八个字的信,没有签名的,丢进港务局大楼里面的一个邮筒——她从波南沙公交车下来第一眼就看见的邮筒。当她乘上地铁时,信还在她手里,但一等火车起动,她就把信的事全忘记了,又将它插回钱包里,一心一意地享受着乘坐地铁的快感。她依然保持着对纽约地铁的惊羡和兴奋。她在巴黎的地下铁道里从没留意过它,但纽约地铁里乘客的忧郁和焦虑却一再使她坚信她来到美国是正确的。纽约地铁是她为什么要来的象征——她拒绝回避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