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人皆知(第12/31页)
当他听到收音机里传出西纳特拉唱的《意乱情迷》的第一小节时,便停下不读了。“我必须跳舞,”科尔曼说,“想跳吗?”
我笑了。不,这可不是那个凶狠的、怨气冲天的、一心要和幽灵们决一死战、遭生活排斥、被生活逼疯的复仇者——甚至都不是另外一个人。这是另外一颗心,而且是颗小男孩的心。于是我从斯蒂娜的信和光着脊梁读信的科尔曼身上,看到一幅鲜明的、描绘科尔曼曾经是什么样子的图画。在变成革命派院长以前,在成为严肃的古典文学教授以前——早在沦为雅典娜的贱民之前——他不仅是个用功苦读的小男生,而且还是个勾魂摄魄的大男孩。兴奋,调皮,甚至有点诡谲,一个扁鼻子、长着羊蹄的潘神。很久很久以前,在各种严肃的事情还没有完全统领局面之前。
“等我听完这封信。”我以此回答跳舞的邀请,“给我读斯蒂娜信的剩余部分。”
“我们相遇时她才从明尼苏达出来三个月。走进地铁就把她带上来了。嗨,”他说,“那就是你的1948,”随后他回到信上,“‘我喜欢上了你,’”他读道,“‘但我担心你可能嫌我太年轻,一个没意思的中西部乏味的女孩,而且你已经在追求一个“时髦,正派,可爱”的人。虽然你狡黠地笑着补充:“我不相信我会和她结婚。”“为什么?”我问。“我也许已经厌了。”你回答,以此保证我会使出全身解数不让你生厌,包括在必要的时候中断联系,以免冒天下之大不韪,变得让你讨厌。好吧,就这样。够了。我本不该打扰你。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了。保重。保重。保重。保重。爱你的斯蒂娜。’”
“对,”我说,“那的确是你的一九四八。”
“来吧。咱们跳舞。”
“但你不可以在我耳朵边唱。”
“来,来,来。站起来。”
管它呢,我想,我们俩都快入土了,于是便站了起来,在回廊上科尔曼·西尔克和我开始一起跳狐步舞。他带,我则竭尽所能地跟。我记起他在为艾丽斯葬礼做准备后闯入我书房的那一天,当时,他由于悲愤,神经错乱地对我说,一定要为他写本书,把他案子里所有的荒唐事件都写出来,最后以他妻子的被害为结局。你会以为,这个人再也不可能对生活中的傻玩意儿有胃口了,他身上一切嬉戏顽皮的东西都随着事业、名誉以及令人生畏的妻子一道被摧毁,一道消失了。也许为什么我压根就没想到笑,没想到让他,如果他要跳的话,一个人绕着回廊跳,我只在边上欣赏——也许为什么我把手递给他,让他用手搂着我的背,梦幻般推着我在蓝灰砂岩地面上转了一圈又一圈,都是因为她尸骨未寒的那一天我在场,并且目睹了他的模样。
“我希望义务火警部不会有人开车经过。”我说。
“是啊,”他说,“我们可不要什么人拍着我肩膀问:‘我可以插进来吗?’”
我们继续跳着,其中并没有过于肉欲的东西,要不是科尔曼只穿着棉布短裤。而我的手很容易地就放在了他热乎乎的脊背上,好像放在狗或马背上一样。这并不全然是个玩笑。在他领着我在石头地面绕圈子的举止里,有一种半真半假的诚意,更不要提那种不假思索的快乐,只因为活着,纯粹偶然地、滑稽地、不为任何原因地活着——那种你在孩提时代第一次学会用梳子和卫生纸吹出调门时享受的快乐。
直到我们坐下以后,科尔曼才告诉我那女人的事。“我有个女人,内森,我在和一个三十四岁的女人发生关系。我无法向你诉说它对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