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故(第12/24页)
王发财看着她,忽然两眼放光,大嘴几乎要裂到耳根处了。她仰着鼻孔看着他,心里一惊,怕他即将要说“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要是这个丑男人真这么说了,怎么办?她忘记了自己的其貌不扬,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得意,仿佛这句话已经说出来了。如果他真这样说了,她当然得拒绝他。怎么可能?他一个初中毕业生,嘴还长得这么大,简直是巨大,要是和他接吻,他的这张嘴肯定能把她的整个头都吮吸进去。他不仅嘴大,还有一个指头是残废的,即使全身所有的地方在动,那根指头也绝对不会动,它已经死了,已经蜕变成了一截木头。她怎么可能答应这样一个男人的追求?
吕明月正想象的时候,王发财开口了,可她听到的是:“要不我带你去吃手抓羊肉好不好?要吃白条还是黄焖?我知道有一家羊肉做得特别好,他家还有黄酒,我们可以吃着羊肉喝着黄酒,这是天下最好的享受了。哈哈,好不好?”她已经做好全副武装准备好对付他的反攻了,没想到却一招扑空,因为防卫过当,用力过猛,还差点摔倒在地。她坐在原地半天没吭声,好像她没有反应过来,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他讲的羊肉与黄酒对她来说都是天外来物。
黄昏的天空与湖面呈现出一种更为奇异的蓝,从地里回家的人三三两两地朝天空唱着歌,空气将他们花儿一般的嗓子变成了一座歌唱的花园。再远处的房子里飘出了饭菜的香味。又一天要结束了,吕明月镇定下来,抬起头来,像个儿童一样天真地对他说:“好,去吃羊肉喝黄酒。”
王发财带着她又翻过一座山坡,来到河边的一家羊肉店。二斤羊肉、二斤黄酒,大块的手抓羊肉垛在他们面前。虽然夕阳西下,阳光还是很刺眼,两人坐在店门口,一人戴了一顶草帽。连着在外跑,吕明月比刚来时已经黑了好几圈,王发财则早已漆黑如炭。她看着王发财,忽然笑了,说:“你真像个小老头儿。”王发财咧着大嘴,牙齿闪着白光,说:“你现在也挺像个小老太婆的。”这句话居然没有让吕明月生气,她戴着草帽坐在一堆羊肉前面,手里捧着黄酒,对面坐着王发财。忽然此时此种情景让她心里一动,这样生活下去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些天里她就这么无耻地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从没有听到过他一句怨言,好像倒是他欠了她的债。她是多么无耻啊!她心里又是冷又是热,她忽然就抬起头仰着大鼻孔审视着王发财,挑衅地说了一句:“发财,你就不喜欢我吗?”
话一出口,吕明月就后悔了。她已经输了,她等他这句话实在等不到便自己说出来了。因为她心里毫无理由地固执地认为,这句话就是王发财该说的话,他只是没有说,不等于它不存在。而她只是像个性急的牧羊女一样提前替他把它放出来了。可是这羊儿一旦被提前放出来了,看着竟也不像羊儿了,像基因突变了一样面目可憎。如果他残酷地拒绝她,怎么办?再委婉也终究是残酷的。他会说:“我觉得你很好,可是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或者:“我是为你好,你应该找更好的男人。”天哪,如果她被一个只上过初中的丑男人拒绝了,她怎样才能把这只羊儿赶回羊圈?若是被那些昔日的女同窗知道了,她还有何脸面存在于世?她活着只不过是她们的一个笑话罢了。越往后,这个笑话越坚硬,直至石化。
吕明月连忙低头摆弄一块羊肉,仿佛正在专心地侍弄她的一块土地。
这时候她听到王发财说话了,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一时她竟疑心王发财已不在人间,更不在她身边。她不看也知道,他此时必定是咧着大嘴露着三十二颗门牙。她听见他说:“何止是喜欢,我简直是崇拜你。”她心里随着这句话轰隆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刚刚爆炸了,然后她努力平静下来,剖析这句话的意思。崇拜?崇拜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一样东西当神一样供起来而决不去使用?还是他在委婉地、巧妙地用崇拜去遮掩那个真相,那就是他根本不喜欢她,而她却还要在这里自作多情,不仅自作多情还要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