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温暖的传奇(第21/25页)

我并不知道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是否真的能够辨认出一个天才,有时候,神迹就在你的身边,但你也很可能根本看不到。我常常想,也许我并不会因为自己不是个天才而感到痛苦,但是我会为自己没有善待天才而感到羞愧。世人庸俗的灵魂常常不对这个世界的奇迹怀有丝毫的敬畏之心,他们又欢快又热闹地活着,这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当他们以为莫扎特的音乐之所以美妙,是因为他们的狗听了都能够安静下来的时候,这个世界应该为此而感到悲伤和惭愧。

爱一个天才并不容易,特别是当你爱的是他的天才而不是他的全部。莫扎特是一个举止粗俗、没有教养的小矮子,他长相平常,笑起来像一只猴子;《心灵捕手》中马特·达蒙扮演的天才少年威尔是一个撒谎、打架、自暴自弃的小混蛋;《闪亮的风采》中的大卫精神不正常,总是不穿裤子跑来跑去,总想把手往女人的乳房上放。这些天才们,就好像那些叼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人一样,他们无情地嘲笑着穷人,当平凡辛勤的人们渴望着上天赐予他们再多一点点的灵感时,天才们在肆意地挥霍着上天赐予他们的财富,却从来不知道感激。作为一个同样是搞创作的人,当我看到威尔的数学老师痛心地跪在地上,手中握着被威尔撕碎了的演算草纸说“上帝赐给了你我们这些人做梦都想拥有的财富,你却把它扔进了垃圾堆”的时候,我能理解他的痛苦。当萨切特指责上帝,为什么自己如此虔诚,却得不到上帝的恩宠,偏偏选择了莫扎特唱出神的声音的时候,我也能理解他的愤怒。这个世界本来也没有什么公平而言,除了接受,我们别无选择。

即便如此,我还是爱着那些天才的,我贪恋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神迹般的光芒,沐浴在这种光芒中,哪怕是一刻,也让人觉得无比的幸福。庸人和庸才的最大区别是庸人会永远活在混沌的世界里,看不到神谕之所在。即便手中捧到的是世界上最璀璨的钻石,他也丝毫感受不到那种美,而庸才则是那些能够认出钻石的人,但是钻石永远也不会属于他们。

做一个庸才是痛苦的,比做一个庸人还要痛苦,萨切特一辈子都比莫扎特活得好,和一个天才穷困潦倒的生活相比,他过的日子是天堂,但他无可选择地成了一个庸才而不是庸人。即便是所有的庸人都在为他喝彩,奉上礼物和敬意,他也无法自己欺骗自己,他永远无法写出莫扎特那样的神作。他是最懂莫扎特的人,也是整部电影中唯一能感受到神的光辉的人,这光芒对于他来说,与其说是一种幸福,不如说是一种痛苦。自卑和嫉妒折磨得他发疯,于是他选择与上帝对抗。

我一直觉得萨切特其实是爱着莫扎特的,就像我们也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世界天才一样。在莫扎特临终前,两个人一起写稿子的那个夜晚可能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毁灭一个自己用整个灵魂去爱过的东西,那种痛苦大概也不仅仅是自责那么简单的。千方百计地将这个世界上那道最耀眼的光亮消灭掉之后,深深陷入黑暗中的却正是萨切特自己。于是他用刀片割破了自己的喉咙,血流满地,吓死了闯进来的仆人。

也许做个庸人会更幸福吧,如果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看不到,压根一丁点儿的天分也没有,也就不会为自己的天分不足而感到痛苦,更不会为那些永远无法企及的伟大的目标而沮丧。然而我却宁可选择承受这份痛苦,也不愿意放弃,这世界本已黑暗,若仅仅因为惧怕痛苦,便以昏睡为乐,那此生又有何意义?蒲宁年轻时开始写作,也曾为自己没有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的天分而苦恼不已,他的朋友契诃夫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大狗要叫,小狗也要叫”。作为才华有限的写作者,我爱天才,却也爱自己,常常把上天给予自己的哪怕小小的一点灵感,也当做是恩宠,得来不易,心怀感激。虽然我们的灵魂平凡,却也无须卑微。只须真正地敞开心扉,去拥抱那美丽的光芒。当我们真正能够体会到那奇迹所带来的幸福,方可知道,每一个降临到这世界的天才,都不是偶像,而是神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