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了痛苦的毒(第17/25页)
这部电影比想象中要闷得多,因为总有一个叫雷蒙的家伙在那里千方百计地寻死,所以无论他的笑容再怎样谦和,电影的色调再怎样亮丽,风再怎么温柔,海再怎么蓝,观众也不可能看得太轻松。在观影之前,我看过一篇影评,说到雷蒙最后选择了安乐死,却一直努力鼓励身边的人乐观地活下去,始终面带微笑。文章虽然不长,但通篇下来,却是寥寥几笔就活活儿地把主人公刻画成了一个身残志坚的张海迪式的英雄。后来我就想,幸亏我看了这个电影,否则的话,我就会永远被这么扯淡的一篇文章给蒙蔽了。写文章的人根本不懂得一个像雷蒙这样一心向死的人为什么比那些一心苟活的人还要热爱生命,还要对生活有更多的微笑吧,于是就这样硬塞了个理由了事。要么就是说雷蒙是个失去了生活的勇气的人,人们想到了一种方法来帮助这些痛苦的人脱离苦海云云,这些文章虽然写得不难看,但纯粹是一派胡言,总是让我想起那句他人即地狱的话来。雷蒙若真是泉下有知,估计都要被这种误读郁闷得活过来争辩,但转念又一想,也许他才不会,他好不容易才摆脱了这个世界,他早被误读了三十年,哪里会在乎这些,不如让人们爱说啥说啥去。
二十六年全身瘫痪、生不如死的日子。他坚持要死坚持了二十六年,这份执著足以折磨得他身边的人真的把他给弄死了。整个的过程都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因此他越想死,就越死不了,他的死成了社会问题。人们千方百计地让他活下去,很多人认为自己有责任有能力来帮助他,于是跑来和他谈活的意义、活的勇气以及活的责任,他总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微笑着说,“请让我死”。有时候他也会发脾气,他拒绝他人对他随意评判,但这也无济于事。其实他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那样,不知道生命的美丽和珍贵,不然他的眼中就不会再有那么美的阳光、风姿绰约的女人,他的笔下也不可能再有那么美的诗句。事实正好相反,只有被疾病折磨的人,才更明白生命的价值。而正是因为雷蒙比所有的人更明白这些,他才会毅然决然地渴望着死神的拥抱。
自杀的念头并不稀奇,必须坦率承认,它或多或少地曾经划过很多人生命的天空,只是最后将之付诸实现的人,少之又少而已。当我们遇到一些事情无法解决,或者只是单纯地厌倦了生活,或者是现实的桎梏让我们感到难以呼吸的时候,人有时候是会想到不顾一切地去冲破这层层的束缚,去寻找一种解脱的。这种解脱,是一种终极的自由,超越一切之上,且它的决定权一直属于我们,是谁都夺不走的、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权利。有了这种自由,你才会觉得无论怎样,你都至少有一种方式逃离,那么,现世的苦难与窒息,有时才显得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就是一死”,遇到绝境的人这样对自己说,会开始努力再为生而挣扎,因为他看到了这结局,生再艰难,但是有死可以结束这一切,于是不妨不要急,再活一活,往下走走看。加缪说,真正严峻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人可否自杀。实际上对于生者来说,你最后有没有去自杀,那只是一个结果,它一旦被实施,它的意义就已经不再重要。而更重要的是,你在活着的时候知道你随时可以自杀,无论怎样,你知道你还有一个最后的选择在那里,无论伦理道德再怎样争辩,这个选择权始终是在你手里的,无人可以禁止你,也正因为有了这个终极的选择,像我这样任性的人,才有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勇敢地活下去,才会勇敢地选择做自己想做的人。对于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人来说,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勇气和活下去的兴趣的人,不是生命本身,而恰恰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