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肉之初(第3/4页)
不吃肉之后,我在小区里闲逛,留心到一些从前不太在意的事物。广场上看成群的小孩儿骑着小车和轮滑,跑得十分欢快。有个小孩儿溜着滑车,突然一甩手把车丢到一边,跑去跟其他小孩儿玩了。这一甩手真令我赞叹。《五灯会元》里讲文喜禅师上五台山,碰见文殊菩萨变成一个老头,牵着牛,到金刚窟般若寺门口,也是这么一甩手,把牛绳丢一边了。
这一甩手十分逍遥。小孩儿做得来,我就做不来。我要停车得先把车子扎好,再上锁,不然就会担心被偷。小孩儿不是这样,骑着骑着说停就停,甩手就走,好像压根儿没有车子。外国电影里有时会见到类似镜头,但也往往是着急办事,顾不上车子。小孩儿不是,他是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有了,不需要车子的时候车子就没了,就这么简单。
成年人把车子视为己有,痛苦和烦恼也就因此产生。佛家称之为“我”和“我所”。比方说,开车的时候,对面有车擦近我的车身,我就吓坏了。因为开车时候的“我”不单单是我的身体,还包括了整个车的身体。走路的时候,“我”只是身体那么一小块,别的车从离我二十公分处经过是无所谓的。但开车的时候,“我”就扩成了七八平方,这七八平方就是一块禁区,一旦有外物闯入,我就会跟着遭殃。但车真正是属于我吗?这是一个问题。
在佛家看,肉身跟“我”的关系和车跟“我”的关系差不多。不仅车不属于我,肉身也不属于。我们去修车的时候,会说“我的车胎爆了”,很少人说“我的胎爆了”。但很多人说“我得了癌症”,不说“我的身体得了癌症”。后一种表述并不是累赘,而表示自己会把身体视为外物。苏轼夜饮东坡之后作词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但他知道“此身非我有”,却不免遗憾,所以并不是佛教徒。
把万物视同我有,就是痛苦烦恼产生的根源。如果我买了一辆新车,刚买的下午就被划了两道,我会心疼得不得了。但如果这辆车不是我的,就不会心疼。这种“心疼”的感觉,是真实呢,还是虚假呢?所谓外物,并不止车、房、钱,也包括种种关系、名望,甚至概念。如果恋人中的一方出轨,另一方会感到痛不欲生,因为他将关系视为己有,却不能控制之。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阻止不了恶疾的发展,也会产生痛苦。这种不能控制,就是佛家讲的“无我”。“我”的意思是主宰。无我,就是无法主宰。愚痴的产生,就是以为自己可以主宰,可以据外物为己有。许多人在聚会上喜欢狂加好友,尤其是当认识名人时,就感觉得到了一笔财富,热衷于跟名人合影,也是我执的习气。
一个人不能得到所有的东西。不要说所有的东西,连所有东西当中的极小一部分,也不能得到。随着年齿的增长,一个人与更多外物建立联系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少,不得不主动或者被动地离开一些事物。比如领了结婚证,就不能再与其他人恋爱;患了糖尿病,就得离开糖类食物。如果不能离开,就必须付出代价或风险。
但这种离开如果是主动,也会具有积极意义。这就是佛家为何说“因戒生定”。我可以举一句诗来说明。《诗经》中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句子。“杨柳依依”和“雨雪霏霏”,分别用四个字描摹春天和冬天的景象,而春天和冬天的情与景都跃然纸上了。春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杨柳;冬天的景物有一万种,悉皆删去,只留下雨雪,这样,春与冬的气质,就纯然体露。如果一个人不去追逐世人所共追逐的欲望,他的气质就因为舍弃而愈发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