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7/8页)

这会儿距离我早上去邮局老早过了80分钟以上了。

“哎呀,糟糕!真是对不起!我应该寄快递的。不是最先寄到的话就拿不到奖金了吧?”

“没关系,不需要寄什么快递。当然,实际到达得比谁都早是很重要,可证明要是不美也是白费劲。”

“证明还有美和不美的区别?”

“那是当然。”博士站起来,盯着站在水槽边洗东西的我的脸,断然说道,“真正正确的证明,是不容分毫隙缝的全然的坚实与柔美,是二者毫无矛盾的和谐统一。有的证明就算没有出错,但是又啰唆又肮脏,惹人发火,这样的证明不计其数。你能明白吗?就像谁也无法解释星星为什么如此美丽一样,要表现数学的美也很困难啊。”

博士难得主动跟我讲这么多话,我不愿败他的兴致,停下手上的活,点点头。

“你的生日是2月20日。220,实在是个富有魅力的数字。你再来看看这个。这是我上大学的时候,因为一篇有关超越数论的论文获得校长奖的时候得到的奖品……”

博士摘下手表递到我眼前,以便我看得清楚些。这是一块与他的穿着品位大相径庭的、外国产的高档腕表。

“您荣获了一个了不起的大奖呢!”

“这个事情不值一提。你看得见这里刻的数字吗?”

只见表盘背面刻着“校长奖NO.284”。

“这是历史上第284位获奖者的意思吗?”

“恐怕是的吧。问题在这个284上。来,先别管洗碗了,我们来看看220和284。”

博士拉着我的围裙要我在餐桌边坐好,然后从西装内兜里掏出磨秃了的4B铅笔,在夹页广告背面写下两个数字:

不知为何,两个数字中间微妙地隔开一段距离。

“你怎么看?”

我在围裙上擦着湿淋淋的手,感到事情正在朝我应付不来的方向发展。我是很想回应兴致勃勃的博士的期待,问题是他问我怎么看,我怎么可能拿得出一个能让数学家欢喜的答案?那两个不过是单纯的数字呀。

“哎,这个嘛……”我支支吾吾口齿不清地试着回答道,“两个都是三位数……嗯,怎么说好呢……它们有点相似,不是吗?应该相差不大吧。就比在超市里卖肉的柜台,如果有一包绞肉是220克,还有一包284克,它们对我来说几乎一样。哪一包都行,所以我就买生产日期比较新的。粗粗一看,感觉很像,百位数相同,无论哪位数都是偶数……”

“你的观察很敏锐。”

博士摇晃着手表的皮带使劲夸奖我说,这反而令我感到困惑。

“直觉很重要。就像翠鸟对背鳍瞬间的闪光迅速作出反应,猛地俯冲向河面那样,要凭直觉抓住数字。”博士说着把椅子朝我这边拉拢,试图由此使两个数字更加接近。博士身上同书房一样,散发着纸张的味道。“你知道因数吧?”

“大概知道,以前好像学过……”

“220能被1整除,也能被220整除,没有余数,因此,1和220是220的因数。自然数必定拥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那么,另外还能用几来除?”

“2、10……”

“正确。看来你还是懂的嘛。那么,让我们把220和284的因数,除这两个数字本身以外,都写下来看看,就像这样——”

博士写的数字圆溜溜的,头都稍有些低,柔软的笔芯化成粉散落在数字周围。

“您通过心算就能把因数全部算出来吗?”

“我没有一个个去算,和你一样,只凭直觉。好,进入下一步骤。”

博士添上了符号。

“你算算看,慢一点,不要紧。”

博士把铅笔递给了我。我在夹页广告的空白处进行笔算。因着他充满预感和饱含温情的语气,我得以避免产生正在接受考试的糟糕情绪。相反地,我油然而生一种使命感,认为摆脱刚才所陷的困境、导出正确答案,非我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