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4/6页)
我回到旅馆。我房里有本纽约五区的袖珍地图,我在皇后区的目录查到巴尼特大道,翻到那页仔细搜寻。找到了,是在伍赛德一带。我详细研究地图,搞不懂为什么一个拉丁美洲人聚居的出租公寓会设在爱尔兰人集中的地带。
巴尼特大道只有十到十二条街,从东往西,由四十三街延伸到伍赛德大道。搭地铁的话不只一个选择。我可以搭独立路线的E或F线,或者是IRT法拉盛线。
要是我真想去那儿的话。
我从房间又打了一通过去。电话依旧响了很久,这间是个男的。
我说:“请找奥克塔维亚·考尔德伦。”
“Momento——”他说等一下。啪,然后就传来一声重击,好像是话筒被他抛下后撞到墙上的声音。之后除了隐约听到收音机播放的拉丁美洲新闻广播以外,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回到线上时,我正想要挂上话筒。
“NOsetaaqui。”他说。在我还没来得及用任何语言接腔前,他已经挂断。
我又看了一次那本袖珍地图,心想伍赛德这趟非跑不可吗?
当时已是交通高峰时间。如果执意要去的话,就得一路站到那里。而这样做,就真能完成什么大事吗?我可以想象自己跟沙丁鱼挤罐头一样。塞在地铁车厢里头,为的就是要让人家当面跟我说NOsetaaqui。我到底图什么?他不是在吸迷幻药度假,就是真的病倒了。不管怎样,我都没机会从他口中挖出什么。就算我真的把他找到,顶多也只是NOsetaaqui的代替品:Nojose。我不知道,他不在这里,我不知道,他不在这里……
狗屁。—棒槌学堂·E书小组—
乔·德金礼拜六晚上盘问过考尔德伦,当时我正到处跟一堆寄生虫和无赖汉放话找人。也就是那天晚上,我从抢匪身上抢走一把枪。索尼娅·亨德里克斯则混着伏特加和柳橙汁,吞下大量安眠药。
就在那第二天考尔德伦打电话请病假。再过一天,一个穿粗呢格子夹克的男子跟踪我进了戒酒聚会,警告我不许再查金·达基嫩的案子。
电话铃响了,是钱斯。他留过口信。显然他没耐性等我回电。
“只是好奇。”他说,“有眉目了吗?”
“应该有。昨晚收到警告。”
“什么样的警告?”
“有个家伙要我别惹麻烦。”
“确定他是指金?”
“确定。”
“你认识那人?”
“不认识。”
“你打算怎么办?”
我笑起来:“我打算自找麻烦。”我说,“去伍赛德一带。”
“伍赛德?”
“在皇后区。”
“我知道伍赛德在哪里,老兄。伍赛德发生了什么事?”
我决定不深谈此事。
“也许没事,”我说,“我希望能够省了这趟,可是不行。金有个男友。”
“在伍赛德?”
“错,伍赛德是另一码子事,不过她有男友绝对错不了。他为她买了件貂皮外套。”
他叹口气:“我跟你提过,那只是染色的兔皮。”
“染色的兔皮我知道,还挂在她衣柜里。“
“那干嘛又提貂皮?”
“她另外还有一件短外套,貂皮做的。我头一次和她碰面时,她就穿着。后来她在星河旅馆被杀时,身上也是那件。衣服目前放在警察联络中心一个寄物柜里头。”
“放那儿干嘛?”
“那是证物。”
“证明什么?”
“没人知道,我找到外套,追查来源,跟当初卖给她的人谈过。纪录上她是买主,她的名字写在售货单上,但当时有个男的跟她在一起,是他付钱买的。”
“多少钱?”
“两千五。”
他沉吟下:“也许她藏私房钱。”他说,“攒这点钱不难,一个礼拜她能赚两百块,你知道她们偶尔攒点钱。我很难发现。”
“是那男的付钱,钱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