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说理论证的“主张”和“理由”(第14/17页)
类比在说理中经常被滥用或误用,“错误类比”(false analogy)是说理中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有论者认为,“错误类比”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弱类比”(weak analogy)。这是因为,类比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是相比之物间的类似关系有远有近而已。一般来说,关系近的就会显得比较合理,而关系远的则会显得牵强附会,因而暴露出谬误来。没有绝对正确或绝对谬误的类比,一方面,无论关系多远,没有两件事物的类比是完全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无论关系多近,类比的两件事物都不可能合二为一。在《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有这样一个谜语,桌子和乌鸦有何相似之处。作者自己说,这本是一个无底之谜,但还是有读者给出了这二者间的类似特征,有的还相当精彩。但是,就算类比很贴切、很精彩,它所提供的充其量只是说明和修辞渲染,而不是能支持结论的理由或道理。
再好的类比也不过是一种巧妙的说法,由于它不是对正题的直接讨论,它的说服力只是表象的。美国作家阿瑟·克里斯托(Arthur Krystal)说,“一句说得很巧妙的话可能只是因为巧妙才有说服力。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许多历史故事、名人轶事都经常被用作比喻或类比。不同的使用者可以从它们引申出完全不同的解释和意思。好的类比精确有力、生动风趣,有很强的审美感染力,在演说中运用类比,能产生很好的修辞效果,但好的修辞效果不等于好的说理。类比的审美感染力可以强化一个正当的说理,也可以用来逃避说理,成为一种花言巧语,甚至还可以根本就是一个遮掩真相、乔装打扮的歪理。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评价一个不当类比的时候,不仅要评估它是强是弱,更要判断它是否正当,是否谬误。
先例
用“先例”来说理也是常见的,它与程度说理和类比说理有类似的地方,它们都包含着某种比较。先例说理往往依靠某些涉及过去和现今关系的常识思维,例如,以前如此,现在就该如此;他以前做过,为什么我现在不能做;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坏,所以已经很好。
儿童思维的一些特征经常与“援用先例”有关,如有样学样,他有的我也要有。家长也经常会用类比方式来教育孩子:你爸爸小时候很听话,你也要听话;他能够做到,你也要做到(学榜样)。因此,类比很容易成为一种惯性的思考方式。习惯性的援用先例可能造成错误的先例论证,因为它可能忽略过去与现在(或未来)环境条件的不同。先例论证经常用在以“光荣过去”对现在人进行的革命教育说理中。例如,2013年12月有一篇题为《重温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从我做起惩腐不贷》的文章说,“苏区瑞金时期,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毛泽东,给自己的粮食定量只是一线普通战士的四分之三。延安时期,他自己种粮种菜,按规定标准领取伙食费,自掏腰包招待名士和外宾。”仅就说理而言,这样援用先例并不能证明“以前这样,现在应该也是这样”(当然,就算是证明了,贪官也照样是贪,所以“反腐倡廉”光靠说的,是办不到的)。这种援用先例完全没有考虑到一个基本的情况,那就是,以前和现在的环境条件完全不同了。以前的共产党被国民党围剿,生存资源极端缺乏,过苦日子是不得已的;现在已经几乎拥有了国家的所有资源,当然今非昔比。
先例论证援引的经常是某个带有情感色彩的过去事件(“革命故事”都如此),在情绪上调动和操控听众,减弱他们的逻辑分析意愿,以取得说服的效果。这是一种常见的宣传手法。例如,越南战争初期,美国总统约翰逊在战争动员的演说中说,“在越南退却换不来和平,‘慕尼黑协定’的希特勒告诉我们,胜利只会刺激侵略的胃口。战争会从一国扩大到另一国,带来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的冲突。”美国历史学家霍华德·津恩(Howard Zinn)驳斥尼克松说,1939年的欧洲与1965年的越南是不同的情况,第一,捷克人遭受的是德国的外来侵略,而越南是内部的叛乱和内战;第二,当时的捷克经济繁荣、政治民主,而南越政府则腐败而不得人心;第三,希特勒占领捷克是为了攻打波兰,而越共和北越则是为了国家统一。先例论证的残缺在于,它经常片面地强调与它有利的相似方面,而不提与它不利的不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