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7页)
两人握了握手,小伙子就骑马离开了;歌尔德蒙目送着他,心中异常难过。随后他动手解开那小包,见了捆在上面的一条优质的小牛皮带子很是喜爱。包中是一件灰粗毛线织的紧身上衣,显然是丽迪娅专为他精工织成。在这软和的毛衣中,还藏着一件裹得严严实实的硬东西。原来是一块火腿;火腿上再切了一道小口,小口中嵌着一枚亮晶晶的金币。书信却没有。歌尔德蒙双手捧着丽迪娅的礼物,站在雪中踟蹰不前。最后他脱下外套,把毛衣穿起来,身心立刻感到一股舒适的暖意。他很快穿好衣服,把金币放到最保险的口袋里,把那条皮带束在腰上,又继续赶路。是该找个地方歇息的时候了,他已经非常疲倦。可他不愿意到农民家里去,尽管那儿暖和一些,而且有牛奶喝;他不想多讲话,让人家刨根挖底地盘问。他在仓房中过了夜,第二天一早又冒着严寒和狂风出发,在寒冷的催逼下快步前行。一连许多晚上,他都梦见骑士和他的宝剑,梦见他那两个女儿;一连许多天,他的心感到孤寂、惆怅,郁郁不乐。
这一天他投宿在一个村子里,贫苦的农民们拿不出面包来周济他,只给他喝了一碗小米羹。可就在这儿,歌尔德蒙又有了一番新的经历。半夜,他借住那家的主妇养孩子了,歌尔德蒙当时也在场。人家把他从草堆中拽起来,让他去当帮手,结果实际上除了让他给在床前张罗忙碌的收生婆端端灯以外,什么也没轮上他做。这是他第一次看生孩子,两只惊异的火热的眼睛一直盯着产妇的脸,突然多了一种新的体验。至少他觉得,他在这儿的产妇脸上看见的表情,是很值得注意的。在松脂木火光的映照下,他盯着那个在阵痛中叫唤的妇人的面孔,有了一点意外的发现:这痛苦得扭曲了的产妇脸上的线条,和他见过那些为爱所陶醉时妇女脸上的线条,竟没有多大区别!同那极乐时的表情相比,这陷在巨大痛苦中的表情更显得激烈一些,样儿也变得更厉害些——但从根本上讲,却没有什么两样,都是紧张的抽缩,一会儿光彩耀眼,一会儿黯然失色。真奇怪,他简直不理解为什么他突然会领悟到这样一件事:痛苦与欢乐原来是相似的,好像一对同胞姊妹。
在这个村子里,他还有过另一种经历。那是在分娩之夜的第二天,他看见一个邻家的妇人,便用爱慕的眼光对她发出询问。她马上就给了回答,他于是又在村里呆了一夜,使得这个妇人非常幸福;因为这是他几个礼拜来,在情欲一再受刺激又一再失望以后,第一次得以满足。然而这一天的迁延,又导致他经历另一件事,害得他第二天在同一座村子里碰上一个伙伴,一个叫维克多的高大而粗野的家伙。这位老兄一半像个神父,一半像个绿林豪杰,操着半吊子拉丁文向歌尔德蒙搭讪,自称是个旅行的学生,虽然早已过了当学生的年龄。
这个生着一撮山羊胡子的家伙亲亲热热地向歌尔德蒙打招呼,谈吐间显出一个流浪汉的洒脱幽默,很快赢得了年轻同事的好感。歌尔德蒙问他在哪儿念的书,准备上哪儿去,这个奇妙的老兄便声称:
“凭良心起誓,我上过的大学够多啦,科伦、巴黎全都呆过;关于腌制腊肠的形而上学理论,敢说很少有谁比鄙人在莱顿那儿写的那篇博士论文谈得更精深。在这以后,兄弟,我这狗娘养的便跑遍德国,真是不知挨了多少饿,受了多少渴;人家都管我叫农民的灾星,而我的职业便是教年轻娘儿们学习拉丁文,并且用魔术把烟囱旁的熏腊肠变到自己肚子里去。我此行的目的地是村长太太的床。只要乌鸦不早一些吞掉我,我最终免不了还得去干干大主教的讨厌的营生。小伙计,得享乐时且享乐,这最好不过;说来说去,一块烤兔肉吃到我可怜的肚子里头,比搁哪儿都要安逸一些。波希米亚2国王是我兄弟,我们的天父就像养育他一样养育我,只是最美妙的事情,他却让我自己来做;比如前天吧,他就像所有狠心的父亲一样,用我去救一头饿得半死的狼的命。我要没把这畜生揍死,嘿,伙计,你就永远别想得到跟鄙人结交的这份荣幸喽。In saecula saeculorum3,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