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5/6页)

“是的,”他接着说,“那是人生的伟大秘密之一。当今,大多数人都死于某种危言耸听的常识,当他们发现自己唯一绝不会后悔的是自己犯的错时,已为时太晚。”

整桌的人都笑了。

他玩弄着这个念头,慢慢肆无忌惮起来。他把它抛到空中,变换个花样;一会儿让它脱手而去,一会儿又把它捉回来;他用幻想给它涂满光彩,又用矛盾使它展翅飞翔。就这样玩着耍着,他对蠢行的赞美竟升华成了一种哲学,而哲学自身则变年轻了,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穿着酒渍斑驳的长袍,戴着常青藤的花冠,伴着疯狂的欢乐曲,像酒神巴克斯的女祭司一样,在生命之山上跳起舞来。她嘲笑愚钝的森林之神西勒诺斯竟还能保持清醒。事实在她面前纷纷逃离,犹如受到惊吓的林中动物。她白皙的双脚踩着智者奥马尔所坐的巨大的榨酒机,踩呀踩呀,直到葡萄汁翻腾着涌出来,在她的赤裸的双脚周围泛起紫色的泡沫。红色的酒泡沿着黑色倾斜的桶边,缓缓溢出。这是一件出神入化的即兴之作。他感觉到道林·格雷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而因为意识到自己希望吸引听众中某个人的心,他似乎更加才思敏捷,想象更富有色彩。他才华横溢,想象丰富,不负责任。听者情不自禁为之倾倒,他们随着他的声音笑不合口。道林·格雷的眼睛始终未离开过他,只是着了魔似的坐在那里,嘴角闪过一阵阵微笑,惊讶的神情在渐渐加深的眼眸里慢慢转为严肃。

终于,现实穿着这个时代的服装,变成仆人的模样,走进了房间。仆人禀报公爵夫人,她的马车正在等候。她绞着手,装作很失望。“真讨厌!”她叫道,“我要走了。我得到俱乐部接我丈夫,送他去威利斯会议厅主持一个荒唐的会议。要是我迟到了,他一准会发火,戴着这种帽子可不能和他吵架。这帽子太脆弱,话说重点都会毁了它。是的,我得走了,亲爱的阿加莎。再见,亨利勋爵,你很讨喜,也真让人失去信心。我能确定的是,我不知道如何评价你的观点。哪天晚上你一定要来同我们共进晚餐。星期二怎么样?星期二你没有别的约会吧?”

“为了你,我可以拒绝其他任何人,公爵夫人。”亨利勋爵鞠了一躬。

“啊!那太好了,但你这样做也很不对。”她大声说,“记住一定要来呀!”她说着,风一般飘出了房间,阿加莎和其他几位夫人紧随其后。

当亨利勋爵又坐下时,厄斯金先生走过来,挨着他坐下,把手放在他胳膊上。

“你大谈特谈,出口成书,”他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写本书?”

“我太喜欢读书,所以无意写书,厄斯金先生。当然,我想写一部小说,一部像波斯地毯一样可爱、一样不真实的小说。在英国,除了读报纸、初级读物和百科全书的人,没有谁读文学作品。在世界上所有的人种中,英国人是最没有文学美感的。”

“恐怕你是对的,”厄斯金回答,“我自己曾有过一番文学抱负,但早早就放弃了。而现在,我的年轻朋友,如果你允许我这样称呼你的话,我是否可以问一下,你午餐时对我们说过的话都当真吗?”

“我都忘了说过什么了,”亨利勋爵微笑着说,“都是坏话吗?”

“真的,都不是什么好话。说实在的,我认为你极其危险,如果我们善良的公爵夫人出了什么事,我们都会认为你应当负主要责任。但我很想与你谈谈人生。我们这代人都乏味无趣。如果哪天你厌倦了伦敦,就到特莱德里来,给我阐释你的快乐哲学,我有幸拥有几瓶上等的勃艮第红葡萄酒,等你共享。”

“我会迷倒的。拜访特莱德里是我的一大荣幸,有完美的主人和完美的图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