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8/16页)
时光就这样流逝了,奥兰多对他的客人既喜爱又蔑视、既钦敬又怜悯,此外还有一种掺杂着恐惧和迷惑的无法定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不停地谈论自己,但他无疑是个聊天的好伙伴,你甚至可以听他讲自己头疼发热这些琐事而不觉厌烦。他幽默风趣而又粗俗无礼,总是肆无忌惮地谈论上帝和女人。他知晓各种古怪手艺,脑子里装满各种知识:他能做三百种不同的沙拉,知道天底下所有酒的调制办法,能演奏六种乐器,他还是第一个同时也可能是最后一个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的人。然而,他分不清天竺葵和康乃馨、橡树和桦树、马士提夫犬和小猎狗、小羊和老羊、小麦和大麦;他也不懂得耕地和休耕地的区别,不懂得土地需要轮作;他以为桔子长在地下,萝卜长在树上;他喜欢城市景观,厌恶田园风光——所有这些都令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以前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看不起甚至讨厌格林的仆人们,也走过来听他讲笑话和故事,而且笑声不止。确实,这座房子在格林来之前从没有过这么多欢声笑语——这一切都如奥兰多沉思,他不禁把现在和过去的生活进行比较。他想起过去曾习以为常的那些话题,不是西班牙国王中风,就是母狗交配;他想起自己从前在马厩和更衣室之间耗费掉的时光;他想起那些爵士们是怎样在酒杯边呼呼大睡,咒骂那些叫醒他们的人;他想起他们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些想法在他心中翻滚,一时无法平息;他最终得出结论:他已把一个躁动不安的精灵引入室中,从此再不能安然入眠了。
然而,尼克·格林的结论却截然相反。一天早上,他枕着最柔软的枕头、盖着最光滑的被子躺在床上;他眺望窗外,视线落到了那片几个世纪以来从没长过蒲公英或野草的草坪上。他想,要找机会逃走,否则就会被活生生闷死在这里。起床,听到鸽子的鸣叫声;穿衣服,听到泉水的流动声。他觉得,除非听到马车轧在弗立特大街石子路上的轰鸣声,不然他就别想再写出一行诗来。他想,长此以往,他会一听到仆人在隔壁厨房添火、在餐桌摆放金盘银盏的声音,就昏睡过去,甚至(想到这,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一睡不醒。
因此,他来到奥兰多的房间,解释说,由于周围的寂静,他昨晚整晚都没睡着。(确实,这房子周围有一片方圆十五英里的公园,还有一堵十英尺高的围墙。)他说,他的神经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寂静。他请奥兰多不要见怪,因为他想当天早上就结束这次来访。听他说要离开,奥兰多有种解脱之感,但同时却很不情愿让他走。他想,这所房子没有了他会显得非常死气沉沉。离别之时(因为他此前很不喜欢提到这个话题),他鼓起勇气把自己描写赫拉克勒斯之死的剧本拿给诗人看,并让他提意见。诗人接过剧本,刚刚低声含糊地说了几句关于“永裕”和西塞罗[24]的话,就被奥兰多打断了;奥兰多承诺他说,会按季度付给他一份年金。于是,说了许多感激的话之后,格林就跳进马车走了。
当马车滚滚远去之时,大厅显得前所未有地宽敞、堂皇,或者说空旷。奥兰多知道,他再也没有心情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了。他再不会有嘲讽意大利绘画的那种机敏了;再不会有把宾治酒[25]调制得恰到好处的那份技巧了;也再不会那样妙语连珠了。然而,再听不到那个牢骚满腹的声音,是多大的解脱呀;再一次独自一人,是多奢侈的事呀!他一边解开那只每次见到诗人都会咬他,因而过去六个星期一直被拴着的马斯提夫犬,一边情不自禁地回想道。
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巷的转角下车后,发现那里的一切和他离开时没什么两样。也就是说,格林夫人正在一间屋子里生孩子,而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屋子里喝杜松子酒。书被扔得满地都是,而一如既往地粗陋的晚饭则摆在孩子们常常玩泥巴的梳妆台上。但是,格林觉得,这里才有写作的氛围,这里才是写作的地方,而且他要马上就动笔。题材是现成的:一个蛰居家中的贵族。“访一位乡间贵族” ——他打算给自己的新诗起一个类似这样的题目。他一把夺过儿子正在用来挠猫耳朵的笔,然后往用作墨水瓶的蛋杯里醮了醮墨水,即兴创作了一首激烈的讽刺诗。他写得很直露,让人一读就知道他所嘲弄的人就是奥兰多;从他最个人化的言行举止,到他的热情和疯狂,再到他头发的特有色泽和发“r”这个音时的外国腔调,全都被格林描绘得惟妙惟肖。如果还有怀疑的话,也准能为格林在诗里引用的几段《赫拉克利特之死》所消解。格林认为,这部贵族气十足的悲剧如其所料地冗长和夸饰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