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镜中的马赛克(第3/9页)
比利·奥思和艾伦·奥思是一对兄弟,他们两个负责经营杰斐逊小屋餐厅。他们一个不到四十岁,一个四十岁出头,从他们的父亲在四五十岁时买下这里开始,这家餐厅已经经营了二十几年。这些年来,他们的生意越做越精,越做越多样:这个餐厅在夏季正常营业,在淡季只承办酒席。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时,刚刚读完九年级。我和家人去过几次杰斐逊小屋餐厅,我非常喜欢那种被碧波和森林环绕的静谧环境。我喜欢趴在湖边的餐桌边看船只进港;我也很喜欢这家餐厅的老板们,他们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超大的可爱友好的芝麻街布偶。因此,在选择去哪里打暑期工时,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适合我了。虽然我没有工作经验,但老板兄弟俩被我的热情所打动,让我负责烤汉堡和鸡肉,还有炸薯条。
在我给他们打工时,艾伦和比利已经靠这个餐馆挣了不少钱。他们随时都可以退休。但钱不是他们经营的重点。他们享受每天的工作,如同他们能从烤肉和与顾客谈笑的过程中汲取能量。
艾伦原本是一个电脑工程师,后来突然跳进了餐饮业这个圈子。在闲暇时,他喜欢在杰斐逊小屋里利用一切工具和系统倒腾电脑,修修补补。他这个人胖乎乎的,总是留着凌乱的发型,蓄着大胡子,喜欢穿旧短裤和马球衫。他这尊容不像是个头脑灵活的科学家,反倒像个在厨房里忙翻天的大厨。我觉得最有趣的一点是一个本可以在美国宇航局工作的人却如此热爱他现在的职业——烹制汉堡包。
比利则负责餐厅的台面工作,招揽回头客,安排服务生上菜、调酒、收拾桌子。他拥有能让所有人都保持好心情的能力。他个性洒脱、热情,机智风趣,即便在服务生忙不过来,客人抱怨等待时间太长时,还有遇到有人喝多了闹事时,他都不会发脾气。作为一个年轻人,我非常佩服比利的应变能力,有次他甚至“带领”一个成心闹事的讨厌鬼下河去游了一圈,这举动赢得了所有客人和员工的掌声。(而艾伦在遇到问题时就会采取直截了当的应对方式,比如手握他从厨房里带出来的铁锅站在不远处虎视眈眈。)比利是我遇见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执行“公关”的人物。也是他决定让我在厨房里给他兄弟打下手,这样就可以让艾伦有机会照顾下餐厅的其他生意,或者抽空休息一下。
连续三年夏天,我都泡在餐厅那火热嘈杂又拥挤的厨房中,而且乐在其中。我喜欢和艾伦一起工作,他是一个善良、有趣,脑子里充满疯狂想法的家伙。我喜欢在休息时间趴在露天餐桌边,跟比利和一大群友好健谈的客人东拉西扯。在下班前,我把厨房锁好,跑回到桌边听兄弟俩谈论这一天的收获。他们的话题面很广,甚至包括各种闲扯,但这一切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迷你教程,教会了我如何运营、管理以及面对每天的挑战,最后成长为一个拥有责任心的成年人。(尽管艾伦和比利都不承认他们这样神通广大。)
我怀念起这些夏日时光是有原因的。我喜欢在那样令人沉醉的地方,站在码头边感受微风拂过湖面带来的清凉。但最重要的原因是,艾伦和比利是引我走上商业道路的领路人。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原来他们就是我最早接触的企业家,从此从商的种子才在我心里开始萌芽。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与客户建立的良好关系,与员工相处的模式,为我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他们非常注重团队协作精神,而且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员工还是客人,都像家人一样充满了关爱。他们对我确定职业人生目标表现出了极大的支持,还为我写了给康奈尔大学的推荐信。直到今天,他们都是我的助推器,每次都满腔热情地迎接我和我的儿子们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