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两步之间(第4/5页)
这样自我安慰,简直是弄巧成拙!他撩起衬衣的衣袖,盯着戴在腕上的手表。秒针不停地转了又转,转了又转。假如是一场梦,这五秒钟简直长得令人发疯。
他向远方望去,并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会不会是失忆症?”
他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只是慢慢将头埋进双手之中。
假使当他抬起脚的时候,他的心灵从熟悉的、长久以来忠实追随的轨道上滑开……假使三个月后,到了入秋时分;或是一年零三个月后;或是十年零三个月后,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迈出这个脚步之际,他的心灵恰好归来……啊,那就会好像只有一步,而这一切……那么,过去这段时间,他究竟在哪里,又做过些什么事?
“不!”他高声喊出这个字。不可能是这样!史瓦兹看了看身上的衬衣,正是他今天早晨穿上的那件,或者应该说想必是今天早晨,而它现在还是一件干净的衬衣。他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将手伸进外套口袋中,掏出了一个苹果。
他发狂地猛咬那个苹果,它非常新鲜,而且仍带一丝凉意,因为两小时前它还在冰箱里——或者说,应该是两小时前。
而那个小布娃娃,又该如何解释呢?
他感到自己快要疯狂了,这一定只是一场梦,否则他就真的精神错乱了。
他又注意到时辰也有了变化。现在已经接近黄昏,至少影子都拉长了。突然间,周遭的死寂与荒凉涌入他的脑海,令他感到不寒而栗。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得去找人,任何人都好,这很明显。他也得找到一间房子,这同样很明显。而想找到人家,最好的办法是先找到一条路。
他自然而然转向树木显得最稀疏的方向,迈步向前走去。
最后,他终于找到一条笔直、毫无特色的沥青碎石路,此时黄昏轻微的凉意已钻进他的外套,树梢则变得暗淡而模糊不清。他感动得热泪盈眶,连忙向那条路奔去,脚底下坚实的感觉实在太可爱了。
可是,前前后后都看不见任何东西,一时之间,他感到寒意再度攫获自己。他原本希望能遇到汽车,再向车中的人挥挥手,问道(他热切地大声喊了出来):“是不是要去芝加哥?”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假如他根本不在芝加哥附近,那该怎么办?没关系,任何一个大城市都好,只要能找到电话。他口袋里只有四元二角七分,但警察总该到处都有……
他沿着公路向前走,故意走在正中央,而且不断向前后两方张望。他并未注意到太阳下了山,也没注意到第一批星辰已出现在天际。
没有汽车,什么都没有!四周马上就要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这时,他以为原先的昏眩又回来了,因为左方的地平线竟然闪闪发光。从树林的隙缝间,可以看到蓝色的冷光。那不是森林火灾,在他的想象中,森林大火应该是跃动的红色火焰,他看到的却是幽暗、弥散的光芒。此外,脚下的碎石路似乎也微微发亮。他弯下腰摸了摸地面,感觉却很正常。但是,他的眼角的确能看见微弱的闪光。
他不知不觉开始在公路上狂奔,两脚踏出钝重而不规则的节奏。他发现手中还抓着那个破娃娃,马上奋力将它抛到身后。
生命的残躯,还对他频送秋波……
他突然慌忙停下脚步。不论它是什么,总是他神志清醒的一个证明。他绝对需要它!于是他趴在地上,在黑暗中摸索半天,终于找到了那个布娃娃。在极度昏暗的光芒中,它看来好像一团黑炭。填充物全掉了出来,他心不在焉地把它硬塞回去。
然后他再度上路。心情太坏了,根本跑不动,他对自己说。
他的肚子越来越饿,当他看见右侧出现闪光时,他实实在在感到了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