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8/12页)

不过,当晚跟他有关的一切似乎又说明了他就是个怪人。终于到了晚餐时间后,菜上得却毫无条理、杂乱无章,风格跟房屋本身一样,就像是用十分钟前才在冰箱里找到的剩余食材煮的。西红柿汤跟肉酱一样浓稠,喝起来像西红柿酱;春鸡根本没煮熟,红色血管还浮在鸡肉表面;胡萝卜与洋葱则是煮得太熟,叉子轻轻一叉就碎了;另一道汤完全是用洋葱与韭葱煮的,上面浮着一圈湿湿的芥末酱,让人不禁充满想象。史密斯用自豪的语气宣布,甜点是柿子,但是虽然它们整齐地摆在东方风的中式蓝白瓷盘上,却硬得跟青梅一样——等到我好不容易切下一块来吃,尝起来却像带着酸味的青草,多年后我才有办法改变了这个印象。

餐桌边只有我和他。史密斯坐在主位,最靠近厨房,我坐在他的右手边。每次要出新菜,他就会咻的一声站起来,从他身后的滑门走进去,回来时兴冲冲地拿着两只餐盘。来他家之前不久,我才想到应该买一瓶葡萄酒。我手里拿着一瓶最后一秒钟才想到要买的葡萄酒,走在他家门前的小径上,又猛然想到他也许会问我一堆问题,可能是某种测试。我不担心自己能否通过测验,但是一想到要坐在史密斯旁边(我以为还有他的家人),被他问及我如何看待当时科学界的许多困境,还是让我有点紧张。但我实在是多虑了,因为整晚讲话的人都是史密斯:从我一进门,他一手接过我的外套,一手递来果汁杯装的白兰地(我从不喜欢白兰地的味道,喝起来像是牙齿咬了一块绒布,所以我趁史密斯转身离开续杯的时候,把酒倒在大厅一棵叶子掉光的无花果树下),直到晚餐时间,我喝下他摆在我面前的雪利酒(虽然我比较想喝有蛋糕香气的餐后酒,把柿子的味道中和掉,但我还是喝下去了)——整个过程中,他都讲个不停。雪利酒用的酒杯是沉甸甸的水晶杯,我用手拿着,缓缓转圈,看着水晶杯反射在对面墙上,闪烁着羊皮般令人作呕的微弱黄色光线。

当晚我们从闲聊开始,但我不习惯与人闲聊,这不是我的强项,等到我发现自己不需要开口说话,只需偶尔微笑点头时,才松了一口气。我们俩在玄关那儿站了一会儿,手里各自拿着塑料杯装的白兰地(我的左手边是一间并未使用的起居室,里面一片漆黑)。入座后,他开始聊他的研究工作。也许你会认为像这样听史密斯聊两个多小时工作的事,大概会听见一些有趣的事。难道他不会说一些值得深思的东西,或是至少能刺激我的想法的话题?没那回事。他讲话时总是长篇大论,不但把有趣的话题变得极度无聊,而且模糊不已。史密斯迫不及待地一刀往春鸡身上切去,兴致高昂(吃饭时,他充满活力,显然很满意,但是并未注意到我有些东西摆着没吃)。此时,我打断了他:“教授,可以聊一聊你做的病毒突变研究吗?”毕竟这是他整个理论的基础,投入毕生之力的研究。但是他不想聊研究,只提到那些曾经妨碍他做研究的人,包括院长、副院长,还有许多同事——他说了十几个名字,详述每个人做了哪些事,如今相形见绌,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他曾听说院长一听到他登上了《时代》杂志就翻了白眼。副院长本来不愿意把阙斯厅的空间拨给他当实验室,试着把他赶到五楼那一间较暗、较差也较小的实验室。但是他赢了,不是吗?他在说这些故事时,没有怨气,也不带敌意,洋葱韭葱汤从汤匙往下滴。他没兴趣讨论科学,只是嘴巴仍讲个不停,说要离开一下,到厨房去,回座时盛了更多汤。这次他把两种汤混在一起,用汤匙搅拌,直到液态的汤变成奇怪的糊状,接着他塞了一条餐巾到衬衫领子里,以免弄脏领带。他一只手把餐巾弄平,另一只手舀汤来喝,嘴里喃喃地赞赏着汤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