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7/12页)
但当年不是这样。当时,任谁都很难忽略同事在实验室外的活动与兴趣,因为每个人在这两方面都该有好的表现。人们提起土耳其佬总是赞不绝口,不只是他们在学校表现优异,而且他们机智且恭顺、体贴,也上得了台面。他们俩的老婆都读过拉德克利夫学院,(6)都出身知名的东岸世家,也长得够帅,穿着体面。他们生性诚挚,深信自己从事的是非常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我也一样),但他们也认为幽默感要在适当场合才能展现(比如派对、晚餐餐会),而且要拿捏得宜。除了跟爸妈一起去过欧洲(此外,我想他们应该也曾从军参加过欧战,但那不算旅行),他们都不曾自己旅行过,也都不想去。他们的朋友与他们相似,雇用的手下也一样(乌利佛、奈索这两个北欧姓氏听起来比较奇怪,但是分别有“史基普”与“奇普”这两个平易近人的外号),而且生活范围不是实验室,就是剑桥镇与牛顿镇的住家。像胖爱尔兰佬这种人,也许从不认为除了清理鼠笼与擦尿之外,还能做什么事,但那两个土耳其佬还不是一样画地自限、缺乏想象力:他们自认能为人类做出重大贡献。我想那的确是无懈可击的目标,但他们满脑子想的只是最后的成果,幻想能靠自己的发明或解决方案留名青史,完全不重视过程。我投入科学是为了追求冒险,但对他们而言,上天注定的伟大成就是唯一的目标——他们不会主动追求冒险,只会在碰到时咬牙挺过去。
II
我在实验室待了六个月之后,才最终有机会认识了史密斯。我之前见过他,但都是惊鸿一瞥:除了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外,他有时会匆匆来实验室和布拉柴维尔与费区谈话,或到他那整齐得令人发慌的办公桌拿一篇论文或一本期刊,接着又离开实验室,回到外面的世界。偶尔我的几位教授也会用嫉妒的口气问我关于他的事,“他都叫你做些什么事”或者“他正在做什么”,而我总是实话实说,答案非常无聊难懂,所以他们也不再发问:我负责解剖老鼠,或者我不知道。如果当年我知道自己对他有什么看法,如果我景仰他,希望保护他的研究工作,我应该会说谎,让我的工作听起来更迷人一点。
但是某天我在处理老鼠脾脏时,布拉柴维尔走到我的桌边找我,说:“这是史密斯给你的。”然后把一个信封放在我的手肘边。他一副不满的样子,不过那是他的标准表情。我把手套脱下,打开印了我名字的普通标准信封。里面有一张洋葱信纸(一样是打字,打得很烂,所以我想是史密斯自己打的字),他邀我共进晚餐,时间是礼拜五晚上六点半。他用黑色钢笔签了名,但墨水在纸上晕开,糊成一团。现在我已经忘记自己受邀时有何想法。我想是受宠若惊吧(布拉柴维尔猜出信里写了什么,当天稍后便跟我说这是史密斯的习惯,每个医学院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都会受邀一次,而且特别强调“一次”这两个字),但奇怪的是,我记得自己并未太过兴奋,也不是特别担心。我本来就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进史密斯的实验室,而且当时我已经确定自己不想再待下去了,因为兴致不够,所有紧张感也跟着消除殆尽了。
礼拜五那天,我到了史密斯家,那是一栋高窄的褐石建筑,位于医学院校区的边缘。门前有一棵树叶掉光的日本红枫树(当时是3月初),还有一片叶子充满光泽、生气勃勃的冬青。一丛条纹番红花被一圈稻草覆盖住,但也探出了头来。除此之外,他的花园一片赤裸,只有许多木屑。植物的安排看起来并不和谐,也没有明显的秩序,像是随意栽种的。屋里的风格大致一样:玄关的某个角落,摆着一座皱巴巴的樟木制传统的日本木纹橱柜,看来格格不入。同样格格不入的,是另一个角落的老式英国秘书桌,桌面有木纹,感觉非常光滑。满是灰尘的地板上,覆盖着一张张东方古董地毯,而且我还瞄见边缘的流苏饰边上有些像饼干碎屑的东西。墙壁上挂着一个个黑色立体裱框,底是黑色毛毡布,框里挂着一个个金黄的小盒子,已经失去光泽,显得白白的。此外还有小小的贝壳材质雕刻作品(一只地精的双手雕工粗糙,正在拍手,看来快乐不已;还有一艘扬帆的船,雕得不太像),其他贝壳浮雕雕像则是如梦似幻的大鬈发女孩,往侧边凝视,表情茫然。这些饰品都非常有特色,但是房子本身也有某种无法言喻的神秘气质,仿佛二流房地产拍卖行的展示间,完全无法反映主人史密斯的身份地位,与他那头桦木色头发、满是皱纹的脸、高大挺直的步行姿态,还有杂志文章并不搭。裱框后面的墙壁刷着各种奇怪的颜色:有紫褐色、蓝绿色,还有未熟水果特有的鲜艳的淡绿色。本来我以为他会用米黄、褐色,甚或一些较常见的蓝色才对,让一切显得整齐而有秩序,但毕竟主人不是个怪人——史密斯并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