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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出炉的咸圆面包,再到杂货店购买四分之一磅卡萨起司,切成一片片裹在蜡纸中。这时,马戏团入口处海报上的天使正对着我们热情招呼。我们踏进小餐馆,他点了两份茶;两人从后面走进可以望见车站全貌的花园,坐了下来。盘踞在西洋栗上或屋檐下的斑鸠,不住地引吭高歌,完全无视我们的存在。晨间的凉爽空气很宜人,四周一片寂静,远方的收音机传来几不可闻的乐音。
“每天早晨开工之前,我都过来这里喝茶。”他边拆开起司的包装纸边说:“这里的春天很舒服,下雪的日子也很不错。清晨时,我喜欢看着在月台的积雪上走动的乌鸦,还有成排沾着雪迹的树木。广场那边的故乡小馆也还不坏,占地大些,屋里有座大火炉冒着滚滚热气。我会在那里看看报纸,如果他们打开收音机,我就坐着听,什么事都不做。”
“我的新生活极规律,有条不紊,时间算得精准无比……每天早上,不到九点我就离开小餐馆,回到我的书桌前;在钟敲九下之前,我早备好咖啡,开始一天艰苦的工作,也就是写字。我的工作看似简单,但必须很用心。我不断重新抄写那本书,连一个逗号、一个字母或是句点都不会遗漏。我希望从头到尾、到最后一个逗号与句点,都抄得一模一样。要做到如此地步,你一定得具备原作者拥有的灵感与热望。或许别人会说,我只是在复制,但我的工作早就超越了抄写复本的简单境界。每当写字时,我感受到自己对书中的每个字母、每个字、每段文句皆了如指掌,仿佛这些文字及其蕴含的意义,均出自我的手,都是我的新发现与体认。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一点,我心无旁鹜,兢兢业业工作,没有任何一件事能令我分心。通常,早上我的工作效果比较好。
然后,我便外出吃饭。镇上有两家餐厅,雅辛开的那家生意兴隆,来客不绝;铁路餐厅则食物分量多,而且卖酒。我有时去这一家,有时则光顾另一家。有时我拎着面包和起司到小馆子打发午餐,有时候大门不出。我中午从不碰酒,有时小睡片刻,但休息时间最多就如此了。重要的是,我得在两点半以前回去工作,一直做到六点半或七点;如果工作顺利,我可能拉长时间。倘若一个人喜欢自己笔下的文字,并对自己肩负的使命心悦诚服,不会错过任何可以写下去的机会。人生苦短,不过如此,结局如何你自会明白。别让你的茶冷掉了。
结束一天的工作后,我会心满意足地浏览当天的成果,然后再次外出。当我看报纸或瞄到电视节目时,会和一些人聊聊天。对我来说,这件事有其必要,因为我一个人住,而且有意继续独居。我喜欢与人们碰面,闲扯打屁,喝点小酒,听别人说说轶闻掌故,甚至自己也来上一段。接下来,我有时会去看看电影,或者看电视;有时则在咖啡馆打牌,或是带一份当天的日报早早回家。”
“你昨晚去了帐篷剧场看秀。”我说。
“这群人大概一个月前来到这里,之后就留下来没走,一些镇民还是会去看表演。”
“那个女人,”我说:“她长得有点像天使。”
“她不是天使。”他说道:“她陪镇上的有钱贵人上床;只要给她钱,她就跟大兵嘿咻。你了解了吗?”
我们沉默了片刻。他说“你了解了吗”那句话的神情,让我方寸大乱。原本耽于享乐、沉溺酒精的我,顿时从安稳舒适的安乐椅,跌坐到硬邦邦、坐起来浑身不对劲的木椅上,胸中那股嘲弄的怒火也就此一扫而空。现在,我只能坐在花园里,望着眼前的火车站。
“书中所说的一切,我已经全抛到九霄云外。”他说。
“可是,你还是整天抄书啊。”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