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阶级斗争的内战:战略需要还是“左”倾过激行为?(第12/21页)

党在1948年的指示中重申这些条件:(1)该地区在军事上必须是安全的,敌人武装部队被彻底消灭,不存在必须再回到游击战状态之可能性;(2)必须是基本群众的大部分要求重分土地;(3)土改干部必须数量充足,经过训练,能够领导工作,而不能让群众自己进行土改。指示明确提到了不安全的区域和新的解放区,那里很多时候不满足这三个条件。指示还强调了在与敌人控制的领域接壤的地区,第一条前提还没有确立,不应该尝试进行土改。

河南当地报纸的一篇社论解释了确立这些前提的重要性:

我们有没有在华中的新解放区,完成准备工作?显然,我们做得还不够好。在我们一些新解放区中,大部分农民在思想上和组织上还没有做好准备。总的来讲,农民的政治觉悟尚未提高,革命信念尚不牢固。虽然他们穷,却不明白自己为何贫穷;他们虽然需要土地,却没有坚定地理解土地为何应分到自己手中;他们满腔热情地拥护人民解放军,却尚未下决心要长期站在解放军一边;他们真的痛恨国民党的统治和蒋匪的压迫,但对推翻蒋的统治,消灭他的基本部队尚抱有许多疑虑。在组织上,这一地区尚未建立真正的贫雇农和中农的农会,尚未大量招募群众干部。[147]

然而,土改在游击区和新解放区的实行是一个相对特殊的问题。当得出结论“在不满足三个前提条件的地方进行土改造成的基本都是负面结果”时,不应该误解对其他地区土改工作的评价也是如此。

首先,有必要指出什么是无法通过分地来实现的。从短期来看(我们这里只关心短期),分地造成的农产量增长绝不会在重要因素之列。1934年,毛在提到共产党初次尝试较大规模重分土地时写道:土改经常会造成农产量的暂时减少。一个加诸该评论上的注释解释了农产量之所以在很多时候减少,主要是因为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和最终确立新的经济秩序。在不确定的过渡时期,农民“无法专注于生产”。[148]考虑到伴随1944年到1948年土改的混乱和不确定,不可能因为农业增产而使共产党战时的财政问题得到缓解。[149]

然而毛写道,在1946年到1948年,党“从解放区动员了大约一百六十万左右分得了土地的农民参加人民解放军”。[150]就像我们已经见到的,从1945年到1947年,军队征兵运动与重分土地和财产同时进行。所以得出这个结论,重新分配土地和财产对征兵运动的成功开展功不可没,是再自然不过的。然而党内批评暗示该过程可能不像新华社描述的那样简单。

为了保卫家里的土地,穷苦的年轻农民纷纷参军。这样的楷模形象被四处传播,用来打动和鼓舞人们。虽然如此,光是这个形象还无法让农民打消心中的疑虑,从而离开刚分到的土地去参军。我们能在这里展示的数据还不允许我们得出结论:出于对新秩序的信奉,或者出于对地主报复的恐惧,农民自动响应了共产党的战斗号令。证据所显示的则恰恰相反,对报复的恐惧甚至是在农民接受土地前必须要克服的最初的阻碍,当地干部对分地后马上要求他们加入军队感到不舒服。所以土改的重要性必须从不同的方面来解释。

重新分配财产提供了有形的物质利益,以此作为交换,共产党寻求并且无疑得到了“支持”。但是土改斗争还使得共产党建立起一种制度,将这一新生的阶级觉悟转化成打一场战争所需要的特定方面的支持。从这个意义说来,土地革命的重头戏是推翻现有的农村“精英”阶层。这个阶层是否真的是封建的,甚至它在某一村庄是否由地主组成,都不是问题所在。重要的是,带有很多目标的斗争运动破坏了统治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统治,这是创立新的村庄权力机构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