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如何组织我国空中力量[1](第2/5页)

身为航空人员,关于国家军事建设发展,我的意见是,国防应该大致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第一,保卫国土安全,以便顺利筹集作战物资,这需要陆军和空军联合保证国家的安宁;第二,防御海岸和前线的任务,可以交由空军执行,它可以打击敌人的航空器和敌人的军舰,国家本土的防护,则可交给陆军;第三,海上交通的控制,飞机活动半径之内由飞机承担,其活动范围之外,由潜艇承担,水面舰只起辅助作用;第四,跨海和越洋作战,则应该是空军掩护,加上潜艇和陆军的协助。陆上基地和海上基地(即航空母舰)都将受到空中力量的打击,未来不太可能出现战舰掩护着运输船,将军队运往欧洲的情况,因为面对强势的空军,这种方式无疑是在自寻死路。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完全掌握制空权,只有如此,才能渡海作战。空中力量将成为战争的主要工具。

欧洲大战中,潜艇已经证明了它巨大的威力。德国潜艇的数量增加之快,以及它们的性能提升之快,让协约国瞠目结舌。德国潜艇的活动半径之大,续航时间之久,一度被认为是不可能的。

我们穿越大西洋的运输船,很少遭到真正的攻击,以至于我们有人还不知道途中有德国潜艇,他们甚至纳闷,为什么德国不用潜艇攻击。那么,为什么我们的部队在海上没有遭到什么损失呢?最普遍的猜测是,德国不愿意冒险进攻带有大量深水炸弹的驱逐舰护航队。不过,认为德国人缺乏勇气的想法是不对的,德国人最不缺的就是冒险精神,他们的潜艇艇长更是如此。

从截获的情报以及对战俘的审讯和停战后得到的证据中,得出的结论是,他们制订作战计划的标准是击沉敌船的总吨位大小,而且晋升、授勋也是以此为基础。按照他们的标准,名列德国潜艇攻击榜首的是油轮。要知道,德国潜艇曾击沉了70艘协约国巨舰。

德国人认为,击毁商船就能赢得战争的想法有些一厢情愿。他们要求每枚鱼雷都要发挥作用,打掉一艘船,于是只能挑容易下手的船只。为了让每一枚鱼雷都能击沉目标,就必须长期等待。往西的运输船比向北的容易下手,因为往西的运输船没有强大的护航,而且从长远看,攻击满载的船与空载的船都没有多大差别,至少这种差别不值得冒额外的风险。

据说,潜艇击沉协约国商船约11153506吨,其中6692642吨是英国的,仅在1918年,英国受潜艇攻击就损失了1668972吨,损失占英国商船总吨位的40%,英国已经濒临饥饿边缘。

战时,德国共派遣了5艘潜艇到美国,这些潜艇在离美国近海处击沉了5艘各种级别的舰船。德国总共建造了大约430艘潜艇,其中大约有146艘被击沉,其中:42艘被锚雷炸沉,35艘被深水炸弹击沉,24艘被火炮击中,20艘被潜艇发射的鱼雷击中,18艘因相撞等意外沉没,7艘遭空击沉没。

潜艇每吨造价与各级水面舰艇的相同,潜艇的寿命与大型军舰相当,比轻型快艇较长。潜艇的维修、燃料、人员和其他运行费用低于任何舰艇。潜艇的防卫能力也尚未过时,它既不靠速度,也不靠火力,只是依靠潜艇本身的隐身能力,以及无需支援就能单独活动的能力,这是其他军舰无法做到的。只要它们能长时间保持最大航速航行,就能避开强敌。

有人认为,只要有了水听器或其他类似仪器,就能解决潜艇,也确实有一些德国潜艇被使用水听器的军舰跟踪并击毁,但是,这种可能性不大。任何一艘性能良好的舰长都声称,他可以逃避任何水听器的追踪。侦听仪器需要改进,但自停战以来,它毫无进展,所以还没有什么仪器能对潜艇构成大威胁。不要忘了,自从潜艇成为侦听船以来,这些仪器反而有助于它反制反潜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