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三帝国的生活:一九三三-一九三七年(第6/29页)
他在监狱里关了八个月,一九三八年三月二日,在Sondergericht(特别法庭)上受审,这种特别法庭是纳粹为了审讯犯有危害国家罪的人而设立的。虽然他的「暗中攻讦国家」的主要罪名是被开脱了,但还是因「滥用讲坛」和在他的教堂里收集捐款而被判罚款二千马克和监禁七个月。因为他服刑已超过这个期限,所以法庭宣布把他释放,但是他在离开法庭时立即被秘密警察带走,置于「保护性看管下」,关在集中营里,先是在萨赫森豪森集中营,后又在达豪集中营里,在那里,他一直被关了七年,直到被盟军解放。
另外还有大约八百零七名「明认信仰教会」的牧师和教徒中的著名人士在一九三七年遭到逮捕,在以后的两年内更有数以百计的人遭到逮捕。如果说涅穆勒派的反抗没有被完全摧毁的话,它肯定是受到挫折了。至于大多数新教牧师,则像德国的差不多任何人一样,在纳粹恐怖面前屈服了。到一九三七年年底,汉诺威很受人尊敬的马拉伦斯主教经凯尔博士劝诱,发表了一篇公开声明:「国家社会主义的生活概念,是决定和表现德国人特性的民族和政治教义。因此,德国基督徒也有义务遵守。」在像涅穆勒那样的坚强的牧师看来,这个声明一定特别可耻。一九三八年春天,马拉伦斯主教采取了最后的步骤,命令他的主教管区内的全体牧师个个宣誓效忠于元首。在一个短时间内,极大多数新教牧师都宣了誓,这样就使他们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得服从这位独裁者的命令。
如果认为纳粹政权对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迫害使德国人民猛然惊醒,或者甚至大大地震动了他们中间的极大多数人,那就错了。事实上并没有如此。一个那么轻易放弃他们的政治、文化和经济自由的民族,除了其中比较少数的人以外,是不会不惜牺牲生命或者冒即使坐牢的危险来维护信仰自由的。
三十年代真正使德国人感到震动的事情是,希特勒在人民就业、造成繁荣、恢复德国军事力量、外交政策方面节节胜利这些辉煌成就。很少德国人因为逮捕几千名牧师和教士,或者因为各新教教派之间的争执而睡不着觉。更少人这样仔细地想过:在受到希特勒支持的罗森堡、鲍曼和希姆莱的领导下,如果可能的话,纳粹政权打算最后摧毁德国的基督教信仰,而代之以古代日耳曼部落神抵的老异教和纳粹极端分子的新异教。正如最接近希特勒的人之一鲍曼在一九四一年所公开说的一样,「国家社会主义和基督教信仰是不能调和的」。
希特勒政府为德国所规定的前途,清楚地规定在罗森堡在战争期间为「国家总教会」所拟定的三十点纲领中。罗森堡是一个直言无讳的异教徒,他的职务中有一个是「国家社会主义党全部文化哲学教导事务元首私人代表」。稍举这三十点中几点就足以表明基本要旨:
一、德国国家总教会断然宣称拥有控制国境以内全部教会的独揽权利和权力:它宣称这些教会是德国国家的民族性教会。
五、国家总教会决心无可改变地根绝——在不吉的八百年输入德国的各种异己的外来的基督教信仰。
七、国家总教会没有书记、牧师或教士,但是国家总教会的讲演者将在他们中间演讲。
十三、国家总教会要求立即停止在德国出版和传播圣经——
十四、国家总教会宣称,对它来说,因此也是对德国民族来说,业经决定,元首的《我的奋斗》是一切文件中最伟大的。它——不仅包含了最伟大的伦理,而且体现了对我国民族目前和将来生活来说是最纯粹和最正确的伦理。
十八、国家总教会将从它的供坛上清除一切耶稣受难像、圣经和圣徒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