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丛林袭击战(第6/13页)

莫尔身高6英尺2英寸,体格非常强壮,看上去并不像一只鼹鼠[3]。他是在这次非军事区行动中才得了这么个绰号的。在康诺利的班被敌人的火力压制住时,莫尔把身体趴得低低的,利用岩石和灌木丛作掩护溜到了敌人的侧翼,班里的其他人全都发誓说他是从地底下钻过去的。他突然向北越军开火,打死两人,其余的则逃走了。连长就此为他申报了一枚铜星奖章。

“你在帮它打饱嗝,莫尔?”梅勒斯压低嗓音问道。

莫尔继续清洁着武器。“对待枪就得像伺候孩子一样,长官,”他喃喃道,“特别是当我们得不到我们预订的部件时。”

梅勒斯在他旁边蹲下来。 “你在生什么气,莫尔?”

“没有,长官。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莫尔仔细地查看着机枪沉重的套筒座。梅勒斯不想提理发的事,他看了看手表。“你看,莫尔,我们已经晚了5分钟。赶紧把它弄完,好不好?”

莫尔哼了一声,把链式装弹机夹紧到了位。

梅勒斯向康诺利和温哥华走过去,旁边依次是炮兵前线观察员丹尼尔斯、德国牧羊犬帕特、帕特的教练阿伦下士。他们全都在检查他们的武器,调整背带,把自己喜欢的C口粮塞进口袋里作为午餐,并在为水壶加满水之前再喝上最后几口水——所有这些让人不安的程序,是每一个人在面对死亡时作自我保护的本能动作。

梅勒斯对温哥华在自己的排里感到非常自豪。他还清楚地记得他们的第一次相遇,虽然他当时还不知道温哥华是谁。那是在范德格里夫特作战基地,当时他正在等直升机送他和古德温去马特峰。几乎整天都下着冰凉的小雨,无聊和紧张使他把精力发泄在了用步枪射击散发着燃油和尿骚臭味、浸满了水和淤泥的C口粮箱子上,但梅勒斯本来也可以把那些天的时间花在躺在泥地里。基地里的那个肮脏的着陆场还是个能让他保住小命的地方,未来则要躺在可怕的丛林里。在基地里,你还能看到直升机飞走离开。在基地里,你永远也不必在黑夜里走出被围得铁桶一样的入口,进入那充满无法预知恐怖的丛林之中。

不过,到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甚至古德温也被雨水和无聊弄得疲乏不堪了。他们都在灰白的亮光下打起了瞌睡,细雨落在他们身上,等待加上想要忘却这种等待的渴望使他们变得神思恍惚。然后这种单调的日子忽然就被打破了。

一名海军陆战队员从一架降落的直升机后面跳下来,慢慢地穿过停机坪,沿着泥泞的土路向团里的这个后方基地走来。他的身高在6英尺3到6英尺4之间,肩膀上挂着一挺晃来晃去的枪身锯短的M-60机枪,比起他的机枪来,他的体形看上去就一点也不吸引人了。一挺M-60通常需要两个人来操作,按手册上的规定需要3个人。他的这挺机枪的枪管上焊接了一个简陋的把手,这样他就可以不把机枪架在两脚架上也能把稳机枪的后座力。他的胸前还挂着两条机枪子弹带。除开这所有的重量,梅勒斯猜测他还有进入丛林的一整套行头:睡具、食品、额外的衣服、手榴弹、书籍、信件、杂志、搭遮雨棚用的雨披、铲子、克莱莫地雷、多块C-4塑胶炸药、触发信号弹、手工生火炉、女友照片、盥洗用品、驱虫剂、香烟、步枪清洗工具、WD-40[4]、罐装的冷冻干燥咖啡,或许还有一两包长老鼠。那是一种为长途巡逻配给的冻干的军用口粮,但步兵们经常拿它作为特殊场合的食品。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澳洲式样的丛林帽,左边帽檐折在了一起,帽子下露出了沾满尘垢的乱蓬蓬的金发。他的制服上到处都是破洞和污垢。一条裤腿从膝盖以下都已撕没了,露出的苍白皮肤上布满了水蛭叮咬留下的创口和丛林皮肤病斑块。他的双手、脸和手臂上也有不少疮口和斑点。当他从你身边经过时你可以闻到他身上有股味道。可他走过去的样子就像这着陆场是属于他的,他看上去似乎对身上挂的100多磅的重量浑然不觉。这是一名丛林战士,梅勒斯热切地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像他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