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3/4页)

“我告诉你,他们抓不到我的辫子。”戈德温说。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抓到你的辫子?”霍拉斯说。

“哦,不管他们自以为抓到了什么把柄,我在法庭上还是有机会申辩的。但只消让消息传到孟菲斯,说我讲了他也在现场,那你想我作证以后还有可能回这间牢房吗?”

“你有法律、公道和文明。”

“当然,要是我后半辈子永远蹲在那个角落的话。你过来。”他领着霍拉斯走到窗前,“对面那家旅馆有五个窗户可以望见我们这一扇。而我看见过他用手枪点燃二十英尺外的火柴。哼,去他的,要是我出庭作证的话,那天我就别想从法庭回这儿来了。”

“不过还有这种叫阻挠执法——”

“去他的阻挠执法。让他们来证明这事是我干的吧。汤米的尸体是在谷仓里发现的,子弹是从他背后打进去的。让他们把枪找出来吧。当时我在那儿,在等着。我没打算逃跑。我可以跑,但我没有。去通知治安官的人是我。当然,除了她和爸以外,我一个人在那儿是显得不对头的。要是我待在那儿不走算是个借口的话,难道你根据一般事理不会认为我会想出个更好的借口吗?”

“人家不是根据一般事理来审判你的,”霍拉斯说,“你是由陪审团来做裁决的。”

“那就让他们对这事作出最好的判断吧。他们会得到的事实就是这么些。死人在谷仓里,没有被人碰过;我和我妻子、孩子和爸在大屋里;大屋里的东西一样都没动;是我去通知治安官让他来的。不,不;我知道这样说的话,我还可能有点机会,但只要我张嘴说了那个家伙的事,那我就完蛋了。我知道我会有什么下场的。”

“可你听到了枪声,”霍拉斯说,“这一点你讲过了。”

“没有,”他说,“我没有。我什么都没听见。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能到外边去等一会儿,让我跟鲁碧说两句话吗?”

她过了五分钟才来找他。他说:

“关于这事还有些我不知道的情况;你跟李没告诉过我。就是他刚才警告你别告诉我的事。是不是?”她抱着孩子走在他身边。孩子还不时哭上几声,瘦小的身子突然抽搐一下。她抱着他轻轻晃动着,对他轻声哼唱,努力安抚他。“也许你不该老抱着他,”霍拉斯说,“也许你可以把他留在旅馆里……”

“我想李知道该怎么办的吧。”她说。

“不过律师应该什么都知道,所有的事实都知道。由他来决定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要不然的话,干吗请律师呢?这跟你花了钱请牙医治牙,可又不许他看你嘴里的牙是一个道理,难道你不明白吗?你不会这样对待牙医或其他医生的。”她一言不发,只顾低头看着孩子。孩子哭起来了。

“别哭,”她说,“啊,别哭。”

“而且更糟糕的是,还有种叫阻挠执法的情况。如果他发誓说那里没有别人,如果就要宣告他无罪——这种可能性不大——却突然冒出一个曾看见金鱼眼在现场、或者看见过他的汽车离开那地方的人,那大家就会说,如果李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都没说实话,那我们为什么该在他处在生死关头的时刻相信他呢?”

他们走到旅馆门口。他给她开门。她并不对他看。她边往里走边说:“我想李最知道该怎么办吧。”孩子哭了起来,哭声微弱,痛苦地呜咽着。“别哭,”她说,“嘘——”

伊索姆先得去一个聚会处接娜西莎;等汽车在街角停下来接他时已经很晚了。有几盏街灯开始亮起来,人们已经吃过晚饭开始三三两两地朝广场走回去,但时间还早,黑人杀人犯还没开始唱歌。“他最好也快点唱,”霍拉斯说,“他只有两天好活了。”不过黑人还没站到窗前。监狱朝西;最后一抹暗淡的紫铜色暮色射在暗淡的铁栅和一只细小苍白的手上,一缕烟草的青烟却在几乎无风的情况下飘出窗口,四下散开消失了。“光是她丈夫待在那里头就够糟糕了,可偏偏又加上那可怜的恶棍放开嗓门计算还有几天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