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哪朝哪代都有催婚,淡定淡定(第13/16页)

宅斗斗起来确实够狠吧?还有一些妾婢,由于无法忍受主母的虐待或是担心家产的继承问题,便采取更为极端的方式,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杀害主母。不过,像这样妾婢反抗妻子的事例很少。比如前面说到的宰相周必大的事例,即使深爱小妾,但在妻子的地盘——家庭之中,也无法对其加以袒护。换言之,大部分妾婢即使受宠于男主人,但在家中仍然得听从主母的支配,也必须忍受主母的种种责罚。

因此,为避免妻和妾婢之间起冲突搞宅斗,男主人纳妾婢之后,有的干脆在外面租买房子安置妾婢,减少妻和妾婢的见面机会,从而降低双方发生冲突的概率,这也可以算作妾婢的一种胜利吧。

妻和妾婢的关系讲到这里,如果您有纳妾婢的想法,估计现在头都大了,这家庭矛盾冲突是您能解决的吗?妻、妾婢的斗争看着可真像千年的狐狸在玩聊斋呢!可能您也想问,那真的就没有妻和妾婢相处融洽的例子吗?

咱们也不隐瞒,当然有,但这种事情概率很小,是件稀罕事儿。

史料记载,有位姓赵的男人,路遇一无家可归的女子,将其带回家中做妾,丈夫与妻、妾同床共枕,相安无事。

有位叫史浚的,结婚以来一直没生孩子。他家老爷子想抱孙子,他的妻就主动叫他纳妾生子。史浚大为感动,说:“设心如此,何患不昌?”你有这么善良宽容的心,咱们家怎么可能不昌盛呢?人们把史家的昌盛归功于史浚之妻的宽容大度。从史浚本人的角度看,一个良好的妻和妾婢关系无疑是家族兴旺的前提。

从史料看,妻和妾婢关系和睦的情形非常稀少,一般情况下总是充满各种矛盾。其中,妻对妾婢的日常责骂,甚至一些不伤筋骨的责打总是难以避免的。但虐杀妾婢的情况也不多,因为这毕竟是刑事案件,总归是会带来无尽麻烦的。

第5章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得是多大的误解|再婚

一、程朱理学并非主流

咱们掰扯妻妾婢关系的过程中,您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封建时代,即使是妻这种拥有主人地位的女性,也是男人的附属品,更别说妾婢了。然后您又会联想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说辞。特别是这一条,您觉得封建时代的女性一旦结婚,万一嫁给一个无赖,或者嫁的人死了,整个人生就完了。这也太不人道了。

咱们只能说,您说对了一半。在封建夫权时代,女性是男人的附属品这没错。但女性一旦结婚,就没有第二次婚姻的可能,这不是历史事实。尤其在宋朝,女性改嫁在法礼上都是被允许和受保护的,甚至得到提倡。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些说辞,是程朱理学提倡的。程朱理学派的人物,都是维护夫权的强硬分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来自于北宋理学家、教育家程颐一次和别人的谈话。程颐的哥哥,您在前面已经认识过,就是被宰相榜前择婿的程颢。这兄弟俩史称“二程”,是理学的创始人。到了南宋,朱熹把“二程”的理论重新翻找出来,作为劝人守节的工具。简要地总结一下“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您要是个女人,被丈夫休了,或者丈夫死了,哪怕您穷得衣食无着,也不能改嫁。改嫁就是失节,您的名声人品算倒头了,还不如饿死呢!

您会反问,理学形成于宋朝,可宋朝女性改嫁被宽容地对待,这不是矛盾吗?

不矛盾,您只是在时间节点上产生误解了。其实自打先秦,女性改嫁就是传统。唐朝也有人提倡女性守节,可是影响力微乎其微。唐朝皇家的公主就有26位改嫁的,其中还有改嫁3次的。后周太祖郭威,娶的4位后妃,都是嫁过人的。最讲究礼法的皇室都能接受,民间女性的改嫁更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