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45/50页)
[149] 东亚同文会编:《续对支回顾录》下卷,第656页。
[150] 1903年4月1日梁启超《与勉兄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316页。
[151]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54页。
[152]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20—221页。惠,叶恩;卓,梁启超;慧,黄为之;紫,冯紫珊。
[153]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45页。
[154] 同上书,第146页。
[155] 同上书,第44页。
[156]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45页。
[157] 1902年11月15日前何穗田、王觉任、邝寿民《致贵埠列位同志书》,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47页。
[158] 《康梁与保皇会》,第304页。
[159]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47—148页。
[160] 同上书,第306页。
[161] 1902年12月—1903年1月李福基等《致贵埠列位同志义长书》,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308页。第17条原文“如股东不欲将股份卖与别人”,应为“如股东有欲将股份卖与别人”。
[162] 《康梁与保皇会》,第49页。
[163]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1页。
[164] 《康梁与保皇会》,第311页。
[165]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66—286页。
[166] 1903年2月14日《何廷光等致叶惠伯李福基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1—212页。
[167] 1903年2月16日《高山致康有为书》,上海市文化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6—217页。高山,即罗孝高。是函云:“雅斋信来言,罗掞东荐弟子在京师大学堂为助教,此亦为一要着,所教者为京官新进士,或可于此别开一得人之道。”(前引书,第219页)1903年4月14日梁启超函告域多利保皇会:“孝高本欲辞北京之席,惟张、荣两管学手书殷勤劝驾,不得已乃许之,已电复言四月北京上[上北京](按:京当为衍字)云云。……孝高者,罗君名普,顺德人,康会长之门生,弟之老友也。……去年管学大臣张百熙尚书聘罗君为北京大学堂政治科教习,罗君辞未就。今彼亲来书劝驾,故罗君亦往矣。”(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107页)
[168]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3—216页。
[169] 1903年4月1日梁启超《与勉兄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315—316页。
[170] 1903年2月16日《高山致康有为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9页。
[171] 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51—52页。
[172]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21页。
[173] 1903年2月16日《高山致康有为书》,《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14—215页。
[174] 1901年梁启超《致李福基董谦泰书》:“前寄上译书局招股章程想已收到。尊处约集股几何,祈早日回示。”(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第97页)关于广智书局,参见张朋园《广智书局——维新派宣传机构之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集刊》197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