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12/50页)
这时康有为的计划是,各地会款集中于港澳总局,连同原有存款,共计9万,分7万购枪1500支(每支连码子皮带等件共银45元),另在省城、佛山等地购抬枪、线枪(抬枪每支银5两),至于这些武器“应合注东,抑分注西”,尚未确定[99];并拟攻占广州后取藩库所藏运往港澳,购买洋械,夺取天下。
康有为虽然不能在香港立足,但港澳总局以香港为收款、聚人、购械、运械的基地,康有为的家人也寄身于此,处理好与港英当局的关系,对于保皇会至关重要。港英当局既以英国的整体利益为基本,又须兼顾其在华南的特殊需求以及自身的安全,所以它愿意为康有为提供保护,同时担心保皇会在香港的活动引起华南社会的动荡。
6月,保皇会趁形势变化,准备大举行动,一方面在香港购械练兵,一方面康有为要还港调度,托何东、邝寿民等与港督等官员交涉,在港英政府同意之前,不敢贸然行动。如“照公法英失和后,在港可以明买枪,惟英或疑为义和团所购,则与英官商一密号,以为新党购枪之用”[100]。
自立军起义失败,梁启超经上海到香港,“见港督告以各国民心非上位所能压。港督谓我甚知,但彼兵力厚,尔等切勿起事”[101]。后来康有为透露,在此前后,他还托容闳为使节,“与港督定约取粤,港不肯,且多非常不妥之言,谓彼必调兵道,区区乌合之众,实不能敌港兵。前年不取粤之故为此,不然前年之力取之久矣。此事虽君勉、云樵等亦未之知,不欲宣露,以损办事者之气也”[102]。
此外,康有为还多次试图利用康同薇与港督夫人的交往,为保皇会争取在港活动的空间。4月,康有为得到徐勤报告,西报有攻其反对港英之事,即致函康同薇:“可见英督夫人及立德夫人,各要力辨之。言:英昔救我生,今护我死,并救新党极力,感极不知所报,安有此理,托庇而攻之,且亦无此愚。”[103]5月,又请其母转告康同薇:“港报哗然事,汝见立德夫人、港督夫人能辨之乎?或汝与之书而登之报中。最要二端,一是旧党诬攻,以为离间;一是新党人多,难保言语少失。要之与我无预,是最要事。”[104]
自立军起义失败,清政府大肆搜捕维新党人,康门师徒在港亲属惶恐不安,康有为一面安慰诸亲:“港督于党人断无听中国官捕拿之理……按公法以国事犯例当保护,最大亦不过令之出境”,一面让康同薇往见港督夫人,
说唐烈士之冤,言我新党与伪政府拳匪为仇,断无害西人之理,观大通布告,可见住于汉口租界,欲借以庇身,其无毁洋人房屋之心,可不辨而明。但张之洞欲诬之以动西人,而后可拿耳。唐之起事,欲照日本义士挟其藩侯犯阙覆幕之法,已屡说张之洞救上讨贼,不动,故欲以兵胁之,大通布告文已言明不杀官吏矣。张之洞为那拉党,暗助兵助饷与端王,济拳匪以杀西人,而外结西人之欢。然张如此,人心甚愤之,故其营官、营兵、学生皆怒而从我,又有许多提、镇、道、府皆从我,此可见人心,此是帝党,非匪也。各国以为张之洞能安长江,其实皆唐某弹压之力,若唐死,长江必乱,非张之洞之力也。[105]
10月,康有为再度追问康同薇:
与港督夫人力言否?可言吾帝党不过为救上,决无与西人为难之事。况皆托庇宇下,岂有奇愚如此。唐某之事,闻其昔劝刘、张不从,而欲用日本义士胁长门、萨摩藩之法,欲胁张之洞勤王耳。张乃后党,诬之已甚,乃以哥会附会,以唐借租界庇身,乃反诬以烧租界,请万不可信。贵国既欲救上,而听后党之张之洞,则欲行东而往西也云云。想汝必善言之,为此念甚。[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