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义和团与八国联军之乱的终极启示(第7/14页)

因为接下来,佛教甚至对与中国传统观念并没有冲突的教义都做了某些调整和改变。比如按照原旨教义,并不是随便哪个人都可以信佛的,能信佛的只能是特权阶层的人,有权供佛、修筑寺院传播佛教的也只能是特权阶层的人,而这些人必须严守清规戒律,不做邪恶之事,按照一定的程序修行,可能(不保证)你会涅槃“成佛”。

但面对中土广阔的传教“市场”,传到中国的佛教迅速调整了,无论是信佛还是“成佛”,它都不搞特殊、不搞歧视、降低门槛,人人可信佛,人人也可以“成佛”。总之,传到中土的佛教不拒绝一切“弟子”,不放过每一个“招收对象”,正所谓“佛门广大,普度众生”。

有的地方喜欢搞性别歧视:“男生可以,招收女生吗?”

“行。我们这里有善男信女,和尚尼姑,也有女菩萨。”

“天天就想着喝酒吃肉,按照身体的本能实在是守不了清规戒律的人不行吧?”

“行。参考智深同志。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工作压力太大,万念俱灰,不想活了,想把自己拿去喂狗的人行吗?”

“行。如果要成佛,你不要喂狗嘛,可以去动物园喂虎——‘舍身饲虎’以成佛。”(《贤愚经》)

“从小三观不正,有特殊癖好的人行吗?”

“行。不要滴蜡,你先燃指供佛……”

“好吧,那我是犯过罪的,杀过人的,总不行了吧,哼哼?”

“行。大哥您成佛比别人还方便些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以上是为了证明佛门到底有多“广大”而举的一些极端例子,其实对于中华大地众多的普通大众来说,“成佛”离他们其实还是很遥远的,但佛教又有一个很贴近他们的东西——菩萨保佑。相信大家已经发现了,正是由于几千年来“正统思想”过于顽固,基本上外来的任何思想、理论或者宗教在中华大地的传播都不能带有固有的“原则和傲慢”,都必须要放下架子,主动走向大众,搞点与大家的传统观念暗中契合(通俗易懂)、令人向往(有利可图)又易于口口相传(方便省事)的东西(符号),比如佛教,它是“菩萨保佑”;道教是“长生不老”;儒教看上去很正经,实际上也是抓住了人们想成名的心理——“人人皆可为尧舜”。没办法,所谓“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

应该说,在《中华传教史》里,利玛窦对中国社会是有着深刻的了解的,他那两个原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提出来的,他也并不是被“中华文化俘虏”而有“叛教”嫌疑。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他正是把基督教当作了一个需要在大清这个广阔的市场进行传播的“产品”。他们不远万里来传教,就相当于我们“去跑业务”,难道就不应该对“客户”的具体情况照顾得周到一点吗?因为这个,利玛窦才提出了不与官方正统思想相冲突,以对大清百姓有实际好处的“科学”和便于传播的“文艺”作为传教的“符号”,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获得更好的传教效果,希望基督教能够取代佛教成为中华民族最广泛的信仰。只可惜,那些远在万里之外的教廷人士实在是很“官僚”啊。

而连利玛窦也没有想到的是,教廷禁止清国教民祭祖和祭孔,也大大地惹火了朝廷。几千年以来,历代的王朝表面上只有“思想”,而没有“国教”,其实无论哪个王朝都有一个没有说出来的“根本大教”——礼教。

对于专制王朝来说,最根本的就是确定并保障统治的等级秩序,而礼教就是把宗教、法律、教化和风俗等都混在一起,作为“朝廷王法”之外的思想武器来确定和保障等级秩序。历朝历代虽然没有一个专门的部来管外交,却基本都有一个专门的部(礼部)来管“礼仪”。于是,“礼仪”这个词也成了王朝时代给人印象最好的一个词(王朝教化的结果)。事实上历朝历代教化的“礼仪”与我们经常理解的“文明礼貌”实在是两码事儿,王朝的礼仪就是“规矩”,就是条条框框,你只能站在那个框框里面,“不讲礼”不行,那是逆臣贼子;而讲过分了竟然也不行,王朝专门为这种“讲礼”过多的人创造了一个字——淫。兄弟你愿意别人说你“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