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告密之风,封住了天下之口(第7/9页)
树大招风,从他直属的部下以及那些落井下石者的相继上奏诬告可以想象得到。武则天不忍将其交给那些酷吏审问。如果交给那些恨他不死之人,结果就已注定,过程也极其可怕。
武则天不希望把事情做得太绝,她希望刘祎之能够得到公平的审判,毕竟跟自己一场。
选来选去,武则天选中了肃州刺史(今甘肃省酒泉县)王本立。当时王本立因事上奏,仍滞留在洛阳。交给不习惯亲自审判重臣的地方刺史手里——尤其被审问者,又是以学识和政治实绩闻名的宰相。这不是一般地方刺史所能对付得了的,因此到最后,就能达到不了了之的目的,刘祎之的性命就能得以保全。
垂拱三年(公元687年)五月庚午,武则天传下一道诏令,将刘祎之赐死于家中。
当王本立带人闯进刘祎之家,宣读太后敕令的时候,刘祎之表现得既平静,又吃惊。平静是因为一切尽是必然,吃惊是因为太后居然把自己交给一个地方刺史审判。
刘祎之虽然也觉得自己不应该落入那些污浊不堪的酷吏手中,可是也无法容忍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官来审判自己这个堂堂的帝国宰相。刘祎之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原来自己虽然贵为一国宰相,但是在武则天的眼里也只配让一个地方刺史来审问自己。
“你宣读的是什么敕令?”刘祎之用眼神的余光打量着王本立。
“太后的敕令。”王本立不敢直视,低头回答,像是亏欠对方太多。
“太后的敕令?”刘祎之明知故问,他明白武则天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你是直接从宫里拿出来的吧?没有经过中书门下的也配叫敕令?”刘祎之语气傲慢,姿态无礼。
唐代三省制度下中书门下二省对皇权虽然有约束性,但就这件事情来看,这种制度仍然不能有效地制约君主专制。唐制敕令是由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议,才能正式发布。
武则天临朝称制后创新工作机制,很多时候不通过三省。这边刚写出来,纸上的墨迹还没干,就直接拿出去发布。
刘祎之的辩驳,虽然是为了自卫,但他所持的理由,却是非常正当的,他所依据的原则是唐太宗时代的原则。但武则天既然决意要建立起新的推鞫程序,刘祎之却搬出这套原则来,武则天又怎能容忍?
如果不把旧有的制度推倒,而代之以新程序,那么她以后处决大臣都像杀裴炎那样费力,她要想推行自己的恐怖政策,将无从谈起。
刘祎之与武则天之间的这场冲突,既是两种推鞫程序的冲突,也是两个时代,即唐太宗时代和武则天时代的冲突。刘祎之对武则天这一套早就心生不满,在人前说出来捅出来,他已经不打算再做最后的妥协。
刘祎之的傲慢姿态使得王本立面如土色,半天没说出一句话。自己得罪谁了?刺史干得好好的,搞不清楚皇太后怎么会选中自己来主审堂堂的刘大宰相。
王本立带着羞辱,带着满腹的疑虑和委屈,回去向武则天复命。他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向武则天作了汇报,请太后定夺。
武则天这次是真的愤怒了。看来刘祎之是铁了心要和自己对抗到底。她能够想象得到对方眼中那副高傲而又轻蔑的神情。武则天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背叛,尤其背叛者是她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
如果说私下他和同事议论还政皇帝还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公开质疑武则天敕令的合法性,则是可忍孰不可忍?武则天本来希望能够大事化小,只要刘祎之能够认个错,对那些看笑话的旁观者有个交代,武则天是不会揪住不放的。但这种想法,轻易就被刘祎之粉碎了。
武则天很快做出批示,刘祎之敢于对抗我派出去的御史(拒捍制使),立即逮捕入狱。昔日堂堂大国宰相,今日沦为阶下囚。大街小巷,妇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