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参谋人事管理(第4/4页)

(三)升迁调补

国军参谋人员的升迁办法,和其他一般军官,并无多大不同,故在此不拟多加讨论。[71]根据抗战时期军令部的检讨,认为参谋的升迁,由于缺乏严确的考核,以至于没有严格的标准,每使优秀者不能才尽其用,次焉者反得滥竽充数,于是参谋服务的热忱自然降低,而能力也自然日趋衰颓。[72]

军队如果想要提高官佐的素质,应实施各种调任,使每一军官能经历指挥官、参谋、幕僚、事务官、教官等各种职务,养成健全的人才,同时也可打破军队私有的积弊。军官佐于任职中的调任,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经历调任:军官佐应有本官科各种职务的经历,应在部队、机关、学校之间轮流调动,而不应长久停滞于某一处。三者之中,尤以部队职务最为重要,凡军官晋级、晋阶,必先服相当期间的部队勤务。国军人事法规虽然也有经历调任的规定,但是并未实施。1939年4月,始实施指挥官与幕僚的调任,至该年年底止共调任137员。1940年10月,军事委员会再订定《陆军军官实施互调暂行办法》,通令定期任职时,实施经历与职期调任。[73]但是未能推动,其原因为:(1)作战期间,人员更动确有未便。(2)少数部队长官狃于习见,视军队为私人产物,非其所属系统,不肯互调。(3)抗战期间,各级军官,学识程度降低,而实战经验增高。相互调职,以幕僚调队职多能胜任,以队职调幕僚,能胜任者实鲜。因此各部队仅在可能范围内,作少量互调,以示奉行法令而已,并无法普遍施行。[74](4)中央规定,凡升调及投考陆大,均以曾任主队职与否为标准,因此军校及陆大毕业学生,一到部队,多喜带兵,而不屑于参谋的工作,形成重主官轻幕僚的积习,部队中如以一上尉连长调升少校参谋,许多人则认为是明升暗降。[75]

抗战中期,国军开始强化参谋制度,规定军以上的参谋长,需具备陆军大学的资格,并将参谋处作战、情报、后勤(后来又加人事)三科(课)的参谋,或调训,或委派分发参谋班的学生担任,于是各部队的参谋制度逐渐建立,而各级指挥官也渐能了解参谋的重要性。因此至抗战后期,在中央军的部队中,指挥官或参谋官,已多由“曲线”晋升,而非“直线”晋升;至于中、下级军官,则多采“曲线”晋升,直接由排、连、营长的晋升,更是绝无仅有的事。所谓“曲线”晋升,是指在指挥职和参谋职之间轮流调升者。此种干部,既具参谋的学识,又具带兵作战的经验。而“直线”晋升,则是由参谋而科长,而课长,而参谋主任、副参谋长、参谋长;或是由排、连、营、团、旅、师、军长直升。前者有学识而缺乏实际经验,后者则有经验而缺乏军事学识。[76]抗战后期,各机关、学校、部队开始实施有限度的互调,[77]但是由于战乱及其他因素,成果极为有限。[78]经历调任既无法按时举行,遂养成参谋和主官各成平行直线式的升级,任免,待遇各趋一途,于是参谋几成专业,其学识经验既偏于一隅,其地位则总居僚属,终致国军殊少幕僚、主官兼备的全才。[79]

第二,职期调任:在一个单位过久,易生惰性,即平日的教育、纪律,也将逐渐松懈,其部属也因日久玩生,缺少刺激,而少奋发新兴之气;长官与其部属相处日久,更易产生私家军队的流弊。因此任何一个健全的军队,无不有职期调任的制度,如日本的军、师长,自抗战爆发后,仍照常举行定期调动,军、师长绝少在同一部队任职二年以上者。[80]根据国军军官佐任职规定,军官佐任同一职务未满一年者,除特殊原因外,不予调任;满三年以上者,除有必须留任之原因外,应予调任。[81]但是由于作战及事实上的种种困难,也未能实施。1942年,军令部在一次视察中,即发现某些部队的参谋,有调职过速或连续任参谋七八年者。[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