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美国有助于维护民主制度的主要原因[1](第9/31页)

在英裔美国人中,有些人信奉基督教是因为他们相信基督教义,而另一些人信奉基督教是因为害怕别人说他们没有信仰。因此,基督教可以不受阻碍地发挥支配作用,并得到所有人的认可;这样一来,就像我在前文某处所说的那样,道德世界中的一切都是固定不变的,而政治世界似乎则是可由人们讨论和研究的。因此,人类的思想在基督教之前从未享有无限制的活动领域;不管它怎样无所畏惧,它有时也必须止步于不能克服的障碍之前。在改革之前,它被迫接受某些主要的规定,使其最大胆的构想服从于某些会推迟或者阻止它的社会标准。

因此,美国人的想象力即使是在高空之中翱翔,也往往是谨慎而不确定的;它的行动受到阻碍,它的成果不完善。这些拥有约束力的习惯也存在于政治社会之中,而且极其有利于人民的安定和人民为其自身制定的制度的持续存在。自然和环境使美国人成为大胆果敢的人;当你了解他们如何追求财富时,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美国人的思想能够排除一切障碍,那么你会发现他们中有些人很快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大胆的革新者和最执拗的逻辑学家。但是,美国的革命者必须公开表示自己尊重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当法律与他们的计划的执行相悖时,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不允许他们轻易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他们不顾良心的谴责而违反法律,他们也会因为党人的谴责和质疑而止步。直至今天,美国还没有人敢提出这一格言:凡事听从于社会的利益。这个不虔诚的格言,似乎在某个自由时代曾被人提出,并利用其为即将到来的暴政洗白。[在法国,一个[无法辨认的词语](人)利用原则和事实证明这一暴行,而他在亲王的议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因此,在法律允许美国人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宗教防止他们想入非非,并禁止他们恣意妄为。[39]

因此,宗教在美国从来不直接参与社会的管理,但它被视为美国最重要的政治设施,因为它虽没有将对自由的喜爱赋予美国人,但是它促进了美国人对自由的享用。

美国的居民本身也是从这一点来看待宗教信仰的。我不知道全体美国人是否真的相信他们的宗教,毕竟有谁能够看透所有人的内心呢?但我相信他们认为宗教对于维护共和政体是必不可少的。这个观念并不属于一个公民阶级或者一个政党,而是属于整个民族,你会发现所有阶级都有这样的想法。

在美国,当一个政治家攻击一个教派,不能被属于这个教派的同党派人士当作不支持它的理由;但是,如果他攻击所有教派,那么人人都会躲避他,独留他一人。

当我在美国的时候,一个证人在切斯特郡(属于纽约州)的巡回法庭上作证,并宣称他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也不相信灵魂的不朽。庭长拒绝承认这名证人的证言,他说:鉴于证人在作证之前已使法庭失去对他的信任,故不采纳他的证言。[40]报纸报道了这个事实,但未作评价。

美国人在他们的头脑中将基督教精神与自由完全混合在一起,以致让他们想这个而不想那个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美国人中,这并不是那种由过去传到现在、对死者的影响似乎远大于对生者的影响的那种贫乏的信仰。

我曾看见美国人携手合作向新建的西部各州派遣神职人员,并在那里修建学校和教堂;他们担心宗教可能消失于西部各州的森林之中,担心迁居至那里的人不像在原住地那样享有自由。我曾经遇到过富有的新英格兰居民离开故土来到密苏里河沿岸或者伊利诺伊州的大草原,就是为了在这些地方为基督教精神和自由打下基础。在美国,这就是宗教热情如何在爱国主义的炉灶旁不断升温。你可能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这样完全是为了来世,但是你错了:因为永生才是这些人唯一关心的事情。当你同这些基督教文明的传教士交谈时,你会因他们总是谈论今世的好处、为他们身为传教士却总是以政客的面目出现而感到惊讶。“美国的各个共和州是携手并进的,”他们会这样对你说,“如果西部的共和州陷入无政府状态或者屈服于专制的束缚,那么在大西洋沿岸得到繁荣发展的共和制度将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因此,为了使他们允许我们维护自由,我们希望新建各州也是信奉宗教的州。”[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