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探讨联邦政府之前有必要研究各州的过去[1](第15/36页)

因此,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因为美国没有实行中央集权,所以新大陆的各个共和州将走向毁灭。[112]我们可以断言,美国各州的政府并非不够集权,而是过于集权;我将在后文证明这一观点。立法议会每天都在吞食各种各样的政府权力;它们意图将所有权力都聚集在自己手中,就像法国的公会所做的那样。[113]这样集中起来的社会权力会不断易手,因为它是从属于人民的权力。因为它可以为所欲为,所以它通常显得缺乏理智和远见。那也是它的危险之处。因此,有朝一日导致这种社会权力毁灭的正该是力量本身,而不是它的软弱无能。[114]

行政分权在美国产生了几种不同的影响。

我们已经发现美国人几乎已经将行政从政府中完全独立出来;在这个方面,在我看来,他们似乎已经超越了理性的界限,因为即使是一些次要的事情,也仍然需要涉及国家利益的统一制度。[115]

州没有指派行政官员担任其境内各个地点的固定职务,因而不能建立共同的惩罚制度;其结果是,它很少尝试颁布全州统一的社会治安条例。但是,它显然迫切需要这些条例。欧洲人在美国往往找不到这些条例。这种表面上的混乱,最初会使欧洲人认为美国社会处于完全无政府状态;当他深入观察其本质的时候,他才能纠正自己的错误。

[中央行政的缺失往往会阻碍各州处理某些涉及普遍利益的事务,如果将这些事务交由各个地区或临时代表、特殊代表处理,其在执行过程中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此外,往往令人感到担忧的是,没有固定职位进行集中管理和监督,该工作一旦完成,可能自行毁灭。

至于一部分领域的行政原则与另一部分领域的行政原则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些在欧洲非常显著的差异在美国并不明显。就目前的例子来看,各州的领域不是特别广大是其中一个原因;而最重要的是,它们的人口大致相当——无论是人口来源还是受教育程度都大致相当,以至于这些差异无法持久存在。此外,所有郡被迫遵守的一般性法规也是大致相当的。

≠我也认识到在美国指导行政的观点很少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不将一部分行政权力放回人民手中,那么分散行政权力将是非常困难的;除非在一时的努力和突然的冲动的驱使下,人民从不着手行动。

我想起人们自古以来对行政分权制度所持有的主要的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还包括了[原文如此]其他所有方面的内容。

在欧洲,集权的强硬支持者……]≠

有些事情虽涉及全州利益却无法统一进行,这是因为没有管理它们的全州性行政组织。把这些事情交给城镇或郡,由民选产生的临时性代表办理,结果不是一事无成就是不能持续太久。

在欧洲,集权的强硬支持者坚持认为,由中央政府管理地方行政总好过由地方当局自行管理。当中央政府具备行政知识,而地方当局不具备行政知识;当前者是积极的,而后者是消极的;当前者习惯于采取行动,而后者习惯于服从,这种说法也许是正确的。你甚至可以认为,随着中央集权的增强,这种两极分化的趋势也会愈发明显;一方的权能日益加大,而另一方则日趋无能。

但是,当人民能够像美国人那样文明开化,关心自己的利益,并习惯于思考自身利益,我认为这一切就不会出现。

相反的,在这种条件下,我深信公民的集体力量永远能比政府的权力创造出更强大的社会福利。

我承认很难找出唤醒一个沉睡的民族的方法,很难将他们所缺乏的激情和知识赋予他们。我知道说服人民应当负责处理自己的事务也非易事。让人们学习宫廷礼仪的细节往往比让他们去修理他们的镇公所更能引起他们的兴趣[而且我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如果你想的话,确有这样的民族,没有专制就不能做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