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探讨联邦政府之前有必要研究各州的过去[1](第14/36页)

[≠此外,就如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有害的事物那样,行政集权很容易建立,其一旦形成就很难被摧毁,除非它随着社会机体的摧毁而摧毁。[106]

当一个国家的政府力量全都聚集在一个点上,对于一个有进取心的天才来说,创建行政集权往往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们自己也看到这一现象发生在我们眼前。议会使政府集中至最高程度,而波拿巴只需凭借意志就能使行政集中。几个世纪以来,这在法国是不可辩驳的事实——我们的习惯、道德观念和法律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文明而进步的专制政治的建设。[107]

一旦行政集权已经持续存在一段时间,就算创建行政集权的权力衷心希望能够摧毁它,同样的权力也几乎总是发现自己无法将其摧毁。

事实上,我们可以将行政集权假定为一种巧妙的权力组织,它构成了一种复杂的机器,它的所有齿轮结合在一起并相互支持。

当立法者着手于分散他集中在某个地方的行政权力时,他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因为他不能在不破坏整个机制的前提下拿走其中的一部分。在每一个时刻,他都意识到要么一成不变要么彻底改变;但谁又敢如此鲁莽地粉碎一个伟大民族的行政机构呢?

这样的尝试势必导致国家的失序和混乱。

行政的艺术无疑是一门科学,而人们不是生来就具备关于行政的知识。不加转变地将其运用于自身之中,社会几乎将彻底失去控制。

此外,专制所带来的最大的不幸之一是它在人们的灵魂之中产生了一种平静而顺服的颓废气息、一种自我轻视,其最终让人们漠视他们的利益以及他们的权利的敌人。然而,对于被管理的人而言,一种明确的、持久的意志是必不可少的。

几乎所有充满激情和野心的人在谈论集权时都缺乏一种摧毁它的真正欲望。古罗马的禁卫军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们期待着得到整个帝国,所以心甘情愿地忍受君主的暴政。因此地方分权就像自由那样,是国家领导人承诺兑现但实际上从未履行的东西。为了获取并维持地方分权,国家只能凭借其自身的努力,如果国家本身对其不感兴趣,那么这种不幸就无药可救了。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强烈要求获得自我管理权力的组织,通常对那些授予他们的权力毫无热情,他们几乎总是迫切地想摆脱这种权力,仿佛它是沉重而无用的负担。≠][108]

我们已经知道行政集权并不存在于美国。那里几乎也找不到等级制度存在的痕迹。那里的地方分权已经发展到我认为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不是觉得不愉快,而是感到无法容忍的地步,而这种地方分权甚至在美国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但是,在美国,政府集权达到了最高程度。不难证明的是,美国的国家权力比欧洲以往的任何一个君主国家更为集中。每个州不仅设有一个制定法律的机构,而且设有一个能够创造与之相关的政治生活的权力机关;但在一般情况下,美国人也避免了数个区域或郡的议会联合行动,以防止这些议会图谋逾越它们的行政职权而阻碍政府的运作。在美国,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对抗每个州的立法机关。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它前进,不管是特权,还是地方豁免权,还是个人影响力,甚至是理性的权威,因为它代表了大多数人,而大多数人声称其是理性的唯一代表。因此,除了它自己的意志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限制它的行动。站在它的旁边并受它控制的是行政权力的代表,他们通过强制力迫使不满之人服从。[109]

只在政府工作的某些细节上还存在一定弱点。

美国的各个共和州没有用来镇压少数派的常备军队,但迄今为止,那里的少数派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发动战争,也没有令各州觉得有建立军队的必要。[110]通常情况下,州利用城镇官员或郡县官员与公民打交道。比如,在新英格兰,由城镇估税员分派税额;城镇税务员计征税款;城镇司库确保将税收上交至公库;由普通法院审理税务纠纷。这样的征税方法是缓慢而不便的,它往往会妨碍具有巨大资金需求的政府行动。一般而言,凡是与政府的生存有重大关系的事务,都应由政府自行任命官员,并随时选择善于迅速处理工作的官员取而代之;但是,像美国那样建立起来的中央政府总是易于根据需要采取更积极有效的行动方法。[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