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第10/14页)

由此可见,交趾秀才吴甫之乡品原约三品,应拜授六百石令;由于“累年不迁”,他自请减乡品为四品,为四百石长。经诏准后,以此交趾秀才皆为四品,不能超过吴甫,以示褒彰孝行之意。就是说,交趾秀才过去一般是给予三品之第的。由此可见,秀才之乡品约为三品,但也有四品者。而且,秀才之乡品,与策试等第及散郎拜授亦无关系。

同时,由“交趾茂才皆为四品”句还可看到,秀才之乡品似乎还与地区有关。《晋书·陈 传》:“河北白壤膏粱,何故少人士,每以三品为中正?”是中正例以二、三品人士为之,人士荟萃之地,以二品为中正;人士寡少之地,则以三品者为之。大约被认为“少人士”的地方,应举者的乡品,就也相应定得较低。前述汲郡之赵君平,太守羊伊举之为孝廉时已称“尽国美”,为其地之最优者,然而也只能宣布“宜进品三”,似乎汲郡孝廉的规格只能是三品。因材料不足,难以确证,尚有待于方家详考。

关于廉吏之乡品,有直接材料两条。《晋书·刘弘传》记其奏辞曰:

南郡廉吏仇勃,母老疾困,贼至守卫不移,以致考掠,几至殒命。尚书令史郭贞,张昌以为尚书郎,欲访以朝议,遁逃不出,昌质其妻子,避之弥远。勃孝笃著于临危,贞忠厉于强暴,虽各四品,皆可以训奖臣子,长益风教。臣辄以勃为归乡令,贞为信陵令。

廉吏仇勃之乡品为四品,而归乡令大约是三品县,这里不拘品位,是用为褒奖。(参用唐长孺说)又《晋书·陈敏传》:

陈敏字令通,庐江人也。少有干能,以郡廉吏补尚书仓部令史。

后文又记华谭与顾荣等书曰:

今以陈敏仓部令史,七第顽冗,六品下才。

是廉吏陈敏之乡品,约在六、七品间。晋尚书令史有八品、九品二等。八品令史以乡品四品者为之;陈敏乡品约六、七品,所任之仓部令史约在官品第九。综合仇勃、陈敏二人情况,廉吏之乡品约在四品至六、七品间。

以上之分析,依据的是能够较为直接地反映察举与乡品关系的材料。但是这种关系,也可以由间接材料加以推测。例如《晋书·温峤传》:“后举秀才、灼然”,“灼然”一科必举于乡品二品者,知温峤举“灼然”前必已为二品,这二品大约是举秀才时得到的,是秀才亦有二品。又同书《纪瞻传》:“后举秀才……永康初,州又举寒素”,“寒素”举自乡品不及二品之人,知纪瞻举秀才时没有得到二品,或许只得到了三品,是秀才之乡品有二、三、四品三等。

这种关系,亦可由应举者拜郎后所迁调之官加以推测。因为根据前引《广南记》,吴甫请为四百石长时特请减品,后经诏准予以降品,才补为四百石长,可知不但乡品低者不能逾品任用,而且乡品高者为低品之官,也是不合通制的,必须作为特例处理。散郎的除授虽无乡品限制,但由散郎迁调之官,就必须与乡品一致。例如,贤良一科任用情况较为明确者有5例,如不计举后直接拜授之散郎,其迁调情况是:阮种,尚书郎、中书郎;郤诜,征东参军、尚书郎;索靖,驸马都尉;挚虞,太子舍人;夏侯湛,太子舍人。由之推测,他们举贤良后都得到了乡品二品。

同理,秀才李含、乐广、卢谌、索琳、杜毗等为公府掾,戴邈为太子洗马,华谭、荀岳为太子舍人,虞潭为大司马祭酒,李柔为相国从事中郎,他们大约都得到了乡品二品。又如孝廉陈寿、曹毗为著作郎,孙旗为黄门侍郎,傅咸为太子洗马,他们大约也都得到了乡品二品。又孝廉王逊为吏部令史,虞溥为尚书都令史,这两种令史官品八品,乡品约为四品。又孝廉陶侃拜郎后入伏波将军府为舍人,其所得乡品大约不会超过四品。是秀才、孝廉之乡品,都有二、三、四品三种。又晋代太学生试经,“才任四品”者可署为吏,是其乡品通为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