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清除异己自曝家丑,媚娘除掉贺兰敏之(第15/15页)
咸亨二年五月末,媚娘以皇后之尊亲上奏疏,弹劾自己亲外甥、右散骑常侍武敏之五大罪状,仅仅头两条便令天下哗然——诱奸太子未婚妻杨氏,烝于荣国夫人!
身为人臣竟敢勾引太子妃,二十岁的小伙子与八九十岁的老妇人通奸,而且还是自己的外祖母!朝野之人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信,一向爱面子的皇后岂会给自己母亲泼脏水?为了将武敏之绳之以法,看来她顾不得家丑外扬了。仅这两条便已犯了大逆、内乱之罪,除此之外其他罪名还包括:为杨氏守孝期间毫不哀痛、招纳妓乐、私自挪用追服用的瑞锦,以及逼淫太平公主侍女。这又涉及不孝,皆属十恶不赦之列。
处置日常政务之权其实皆在媚娘之手,这一案自告自判还有什么难的?半个月后诏书颁布,革除武敏之一切官爵,并恢复旧姓纳兰,流配雷州;与之相厚的沛王侍读李善等人也均遭革职流放。
无论是武敏之,还是贺兰敏之,他似乎对这场灾难丝毫不意外,甚至可说面不改色、泰然自若。其实当初与杨思俭之女的事情泄露他已意识到自己完了,心狠手辣的姨母迟早不会放过自己。实际上他这一切所作所为都是出于报复,母亲究竟是不是姨母害死的他不知道,但妹妹绝对是被其毒害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注定无法讨清这笔血债,连皇帝也无可奈何,他的任何抗争都只是蚍蜉撼树,所以他用自己的身体当武器,去报复武媚、侮辱武媚,乃至侮辱这个他并不想拥有的姓氏,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确得逞了,而且效果还不仅仅如此!但杨夫人一死,他不再有任何保护,已深感来日无多,索性纵情声色以为最后的发泄。这个结果完全是自找的,他笑着披上枷锁,迈上了流放之路。
而媚娘绝不会就此罢休,要么不做,做就做绝。将近两个月后,当敏之饱尝流配的屈辱和艰辛,行至韶州地面,即将到达目的地时,朝廷特使快马追了上来,用马缰绳套上他英俊的面庞,勒断了他的脖子……
贺兰敏之死了,媚娘除去眼中钉,且又一次向天下人展现了她的毅然和狠辣。但她不得不承认,这种“壮士断腕”的行为是双刃剑。李之死、许敬宗之退使她在朝中失去了外援,母亲和燕妃的去世使她少了在皇室内部为她沟通之人,现在她又亲手除掉外甥,外廷已没有心腹,自此以后她只能紧咬牙关,孑然一身挺立在朝堂上。
或许她深受李治器重,有足够的智慧和勇气,但她的对手也越来越众多,有些她看得清楚,有些她还完全没有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