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第4/6页)

这并不是否认在那以前广州的乡村经济已经部分地商业化。至少到1890年时,标准的市镇已经衰落,这有利于佛山、广州等较大的城市市场。城市与农村正在联结起来。乡村农民开始同外界有了经济联系。如果允许没有准确材料的假设,那么可以推断某些这类现象甚至在19世纪40年代就部分地存在了。如果考虑到南海县对机器棉布明显的大量消费、广州的城市集中规模、较好的道路和便利的水路交通,我们可以说,农村与城市风貌在地理上的接近,是与经济上的交往一致的。这使农民部分地受到新的经济波动的影响,如1847年危机的影响,而不仅仅是气候或灌溉等“传统”变化的影响。这又必然会促进城乡接触。亲近的结果是敌意,城乡间接触的增加可能又意味着双方敌意的发展。这对19世纪四、五十年代间的反洋人运动的进程产生了很大影响。

当然,这些都是推论的结果。地方志和当时的记载并未作过这样的分析。不过,根据一种间接的证据(广东各地书院的投资率),可以设想18世纪末,在广州最繁荣的时期,各类借贷资本有过巨大的发展。多余的商业收入投入了土地,这种现象自1795年以后是很少见的。1820—1850年间,大量的土地忽然成为可耕地,与此同时,地租却大量减少。这说明,无数的小农变成了佃农或是劳工。而银币的充裕与许多小商店的建立,显示了城市(或者说商业型)与乡村(或者说农业型)之间的鲜明对照。无疑,那段时间里,广州吸引了许多一无所有的破产农民——男人、女人,他们构成了城市里的乞丐、小偷等城市游民。

附表3 书院、社学的资金构成情况

广东军需收支(1854—1857年)[5]

收入的“非常规”来源和地方来源

顺德捐献:

支出

[6]

军火

粮食与供应品

运输

注:收入中,常规收入占23%,非常规收入占40%,厘金占37%。在非常规的和来自地方的收入中,顺德县负担了近35%。也就是说,这个县单独提供和被课以广东省战争和叛乱费用的14%。而且,这个县的总负担可能还不止于此,因为某些特别财产被充公没收(这显然是政府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这方面的数字一定会影响百分比。

在全部军事支出中,近59万两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费用;402万两用于内战。

红巾叛乱[7]

龙门:

1854年9月20日 刘观秀攻打县城,县令乔应庚守城阵亡。

1854年11月21日 代理知县及一个名叫李士铨的绅士收复县城。

1855年1月6日 代理知县遭惨败。

花县:

1854年10月11日 官军与乡勇围攻县城。

1854年12月25日 收复县城。

1855年1月21日 朱子仪和甘先率领的红巾军再次攻打县城。

增城:

1854年9月21日 绅士陈维岳领导的团练收复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