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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個南京大理寺少卿廖莊,也是江西吉安人。他上奏說他從前在京時,見上皇遣使冊封陛下,每遇慶節,必令群臣朝謁王府,恩禮甚隆,群臣感嘆,都說上皇兄弟,友愛如此。如今陛下奉天下以事上皇,願時時朝見南宮,或者講明家法,或者討論治道;歲時令節,准群臣朝見,以慰上皇之心。至於太子,為天下之本,上皇之子是陛下的「猶子」,宜加教育,「以待皇嗣之生」。

就為了有「以待皇嗣之生」六字,景泰帝心雖不悅,暫時還是放過他了。不幸的是,第二年──景泰六年八月,廖莊的母親在南京病歿,盤運靈柩回鄉,照規定,准用驛運;但須先至兵部請領「給驛」的「勘合」,方可至驛站申請船馬伕役,並在驛館住宿。外官到京,例應赴宮門請安。景泰帝一見廖莊的名牌,想起上年他的奏疏,時隔一年有餘,「皇嗣」未生,一時懊惱,合該廖莊倒楣,命廷杖八十,謫為蘭州附近的定羌驛丞。

連帶蒙禍的是鍾同、章綸。有個亦為景泰帝寵信的太監舒良說了一句:「都是鍾同惹出來的是非。」景泰帝便又遷怒到鍾、章二人頭上,命錦衣衛在獄中各杖一百。行杖的大板,有輕有重,分為好幾等,杖責鍾、章是宮中封交的頭號大板。鍾同斃於杖下,得年三十有二;章綸長繫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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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同之死,在都察院中引起兩種不同的反應。膽小的固然噤若寒蟬,但也激起了另一些人的義憤之心,有個早鍾同一科的進士,浙江道監察御史倪敬對他的同事說:「今上失德甚多,易儲之外,其他可言之事甚多,譬如興建大隆福寺,就太過分了。」

大隆福寺是佞佛的興安,奏請景泰帝所興建的「朝廷香火院」,地址在崇文門內東大市街西北,特派內官監掌印太監尚義以及與楊善一起奉迎上皇回京的工部侍郎趙榮主持其事,工程浩大,花費了數十萬銀子。正殿稱為「大法堂」,由於規模宏偉,殿前石欄沒有那麼高大的石材來相配,竟撤用了南宮翔鳳殿的石欄,倪敬之所謂「太過分」,即指此而言。

但有些人認為興建大隆福寺以後,又增建御花園。最近還在造龍舟,以及用庫帑齋僧,糜費無度,這才是太過分。倪敬也同意了這個看法,於是會合同官盛昶、杜宥、黃讓、羅俊、汪法等五人上言:「府庫之財,不宜無故而予;游觀之事,不宜非時而行。前以齋僧,屢出帑金易米,不知櫛風沐雨之邊卒,趨事急公之貧民,又何以濟之?近聞造龍舟、作燕室,營繕日增,嬉遊不少,非所以養廉躬也。」

景泰帝看到這道奏疏,很不高興,交禮部議奏。胡濙說是出於忠愛之言,無可厚非。景泰帝便另想了一個懲罰的辦法,降旨給左都御史蕭維禎考察部屬,同時派興安授意,將倪敬等人,考列下等,逐出都察院。

蕭維禎長於斷獄,但不是有骨氣的人,當時便擬了一張名單,共計十六名御史,包括倪敬等人在,皆貶謫為未入流的典史。但是左副都御史徐有貞有意見。

徐有貞便是徐珵,他自從創議南遷,為于謙所呵斥以後,好久未得升遷,因而走首輔陳循的門路,送了他一條玉帶。陳循這時的本職是戶部尚書,正二品只能束犀帶,收到徐珵所贈的玉帶不久,進官從一品的少保,玉帶用得上了,因而屢次保薦徐珵。

其時景泰帝用人,都取決於于謙。他有個門生與徐珵友善,受徐珵之託,向老師說情,希望保薦他由翰林院編修,升為國子監祭酒。于謙答應了,但一經面奏,景泰帝問說:「是建議南遷的徐珵嗎?」

「是。」

「這個人怎麼能當國子監祭酒?他的心術不正,把國子監的太學生都教壞了。」

薦而不成,于謙認為心意已盡到了,不必向徐珵說明原因。陳循知道了這件事,便勸徐珵改名,否則永無升遷之望。這就是徐珵改名徐有貞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