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加拿大幽会中国(第4/9页)

此举的结果是,盗墓者通常会通过怀履光主教家的后门,把平日非法挖掘获得的战利品交付给他。因此,主教可在最新发现墓葬品转交北京古董商之前,对它们进行检查和征购。在怀履光的最后一部著作描述的8座陵墓中,只有一座属于科学发掘。其他7座陵墓都由洛阳铲直接刺穿进入墓中。洛阳铲属于特别适合盗墓的工具。在《甲骨文》一书中,彼得·赫斯勒有如此描述:洛阳铲是“一种从中间劈开的管状刀片,其后端捆绑一根长木棍”。那意味着三足青铜鼎等大件文物无法完整地从墓中取出,而是常常被强力捅破。“显然,那不属于暂时或偷偷摸摸的盗窃,而是一种长期活动,必定得到了地头蛇的保护。”费正清教授写道,“南京政府在河南没有任何根基。”中国的专业考古学仍处于不成熟阶段。如洛阳金村大墓情况一样,重要陵墓在洗劫一空后被回填。费正清最后哀叹道:“其原因只是庄稼地太珍贵了。”

怀履光之所以能够与盗墓者开展不同寻常的合作,或得益于他的世俗生活方式。1873年,怀履光出生于英国的康沃尔市,父亲是英国共济会会员和工程承包商。威尔(大家都那么称呼他)4岁时,他的父亲迁至加拿大安大略省定居。年轻的怀履光很开朗,自以为是,却也要到教堂做礼拜。他每天都写日记,每篇日记前都引用一句《圣经》上的告诫语。青少年时期的怀履光一心向往冒险,决定当一名英国国教传教士。他进入了多伦多的威克里夫学院学习,于1896年获得圣职。怀履光在21岁时,散发了一首以“小苏格拉底”署名的诗。他在诗的最后写道:“与我一起大笑吧!我又成了男孩子。岁月较真不造假,今年我已二十一。”(令他惊喜的是,一家多伦多报纸发表了他的诗作。)

怀履光中等个子,头发乌黑,额头宽阔,嗓音低沉,身材瘦削而结实。他一直(如有人对歌德的形容)是“一位不同寻常的普通人,一般人可从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或者,用他的传记作者刘易斯·卡尔文·沃姆斯利的话讲:“怀履光被一种永无止境渴望和富于感染性的精神兴奋所驱动。他拥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好奇心,相信世界上的秘密在等待他去发现。”怀履光正是那样一位修道士。1896年5月,他刚向自己的甜心安妮·雷求过婚,便获悉自己要去中国传教。

1897年2月,怀履光独自一人从温哥华登上了“日本皇后号”轮船。抵达上海后,他得知自己被安排到福建省传教。那是中国南方一省,被认为是“外国鬼子”的冒险之地。他的目的地是一座山城,从庄严的福州港前往那里,需要乘坐驴车走8天。

抵达福州后,作为传教士见习生的怀履光,很快为自己购买了一件中式长袍、帽子和一条假辫子。那一年是猴年,经过义和团运动、围攻使馆区,以及慈禧太后从北京逃亡,满族统治阶层的精英,已开始走下坡路,各地充斥着各种密谋和排斥异己活动。

因此,那个时代,与怀履光所能期待的一样有意思。此时,他在福建的建宁开始了自己的传教士生涯。那是一座风景如画的山城,四周是云雾缭绕的茶园。怀履光在那里,开始学习中文口语和阅读,留蓄长辫子,并起了一个中文名字——怀履光。1897年10月,安妮·雷来到了上海,两人在那里完婚。怀履光夫人通情达理,她没有穿着中式服装,是冲动任性丈夫的平衡稳定器。

世纪之交,挑战无处不在。加拿大英国圣公会传教会没有畏缩撤退,选择了迎难而上扩大影响。教会的长老们获悉,中国对创办医院和学校,采取了敞开大门的欢迎态度,怀履光似乎是可授权管理更大区域的理想人选。他曾经与麻风病患者一同工作,学习过顺势疗法,会演奏中国乐器,还知道如何制作腊八醋。而且,他还以“像中国人一样讲汉语的老外”而声名远扬。当时,外国传教士在中国享有许多特权,包括容易引发众怒的治外法权。但是,当外国人因此遭受攻击时,能讲中文就变得格外重要。因此,当英国国教会总主教把河南省指定给加拿大时,英联邦自治领地的主管,把目光投向了来自安大略省的年轻人怀履光,安排他对付属于特别动乱地区的河南省。1909年,怀履光36岁,被任命为加拿大派往中国的首位英国国教主教,属于当时获得主教长袍、主教冠以及宗教法庭主教宝球的最年轻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