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书札卷四(第12/17页)

大约战船每号载三炮,辎重船每船须一炮,此万不可少者。国藩现在筹画一切,决定在正月之末成军以出,张道之能到与否,尚不甚要紧,但须炮位满八百之数耳。

来谕命解炮三百尊。此间所留粤西炮位二百尊,前已解五十尊到长沙,属其委员转解至鄂。此外广东解到之炮,仅八十尊。国藩恐全数解鄂,明春南省舟师,不敷分配,又恐舟载三百之炮,过洞庭而北,或为贼舟所伺,又致偶有疏失,故不敢尽遵来示办理。已函致长沙,请解炮百尊至鄂,即前粤西分去之五十位,而添以省局新铸之炮五十位。计其抵鄂,与国藩之抵北,先后相去月余耳。

载货之船,甚难雇妥,将来多不过雇二百号,实无钱可发也。然敝处有战船二百号,辎重二百号。尊处有船四百号,亦自足以成队伍。惟口粮一事,万难为继。目下专望广东之九万金来,为起行之资,未审吾师飞咨屡催否?即使九万金解到,亦仅支一月有余。若国藩之师能至武昌,与吾师会合,则鄂、湘两省防堵,俱可撤去大半,一月可节省各二万有奇,或者稍资接济。然焦烂之余,虽节省亦无所见耳三静思天下大局,不知何法可就澄清,但有浩叹。

复刘霞仙 咸丰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奉到手书,并纫挚谊。石樵、筠仙两君来此,又颇述尊旨之一二。

此间船事,计春初可了;而解炮之张道,尚不知何日可到。又无军饷可恃,细思真愁人也。

总营官之说,有难尽行。如塔智亭所带之邵阳勇,林秀三所带之平江勇,杨名声所带之新化勇,周凤山所带之道州勇,其势只能直隶鄙人麾下,未可又以一人辖之。即舍弟辈所带之湘勇,亦各有自树一帜之风。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日内正与石樵、罗山、筠仙诸君平章此事。顷已为书招璞山来衡,亦为此等处宜安置妥帖。足下幸与同来,日内计亦可解馆矣。

复朱尧阶 咸丰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辎重船现在难雇,候至新年再雇。弟拟回家过年,请阁下正月初二日来舍议雇船事。

——辎重船须用熟于买卖行中之人经理,又须诚实可靠者。米须三人经管。盐须二人经管。油须一人经管。煤须一人经管。又须有开钱店者二人,开药店者二三人。其货物皆须敝处办的,特以重价,请人管之,请胡维峰与左菊农总其成,即请渠二人物色各买卖人,分理诸务。

——水手须招至四千人,皆须湘乡人,不参用外县的。盖同县之人,易于合心故也。

——改旧船,有要法三端:一则船头上宜抬平,以架头炮。二则前半宜用厚板铺平,以架中炮。三则大船安六橹,中号安四橹,以利速行。战船无他谬巧,愈快愈妙耳。

——买钓钩船,前订买一百号,兹又须添买二十号,足成一百二十之数,如甚便宜,买一百四五十号亦可;贵则不要。其船不可太大,亦不可太小。太大则笨重不行,太小则难受风浪也。买定之后,望合前数共解七十号来衡,以便操习。即用新招之水手解来,最为方便,其余五十号,即在湘潭改造。改成之后,湘潭改者送二只来衡州一看,衡州改造者送二只往湘潭一看,彼此互相考证,以便明春改全也。

复夏憩亭 咸丰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选将之道,诚为至要。惟仆所用之人,如塔智亭带邵阳勇,林秀三带平江勇,周凤山带道州勇,杨名声带新化勇,即舍弟辈之带湘勇,皆有各树一帜之风,止可直隶鄙人麾下,未便又立总统之名,貌为相辖,实不相降。江汝舟自回楚后,并未与弟通书问。罗山到此,有不愿长征之意。璞山之志,久不乐为弟用,且观其过自矜许,亦似宜于剿土匪,而不宜于当大寇。惟伯韩近日来衡,弟当与之熟商一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