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四(第13/17页)

《孙传》:“遣侍中左将军华融、中书丞丁晏告胤取据。”

此处应将据自杀叙出,或曰“语在据传”,或叙于杀滕胤之后亦可。

通鉴

《汉纪五十七》:“权谓瑜曰:‘卿能办之者,诚决。邂逅不如意,便还就孤,孤当与孟德决之。’”

决,疑当作快。瑜能办此,诚为快事。如不能办,则权自往决战。上决因下文决字而误耳。

《魏纪二》:“济更凿地四五道,蹴船令聚豫作土豚。”

国藩按:豚、塍、坉一也,亦可作墩。当有水之地而筑之,则谓之堤,谓之埝。当无水之地豫筑之,则谓之豚,谓之塍、坉,亦可谓之墩,谓之埂。

《魏纪七》:“爽得懿奏事,不通,迫窘不知所为。”

不通,谓不上之帝所也。

“初,吴大帝筑东兴堤以遏巢湖。其后入寇淮南,败以内船,遂废不复治。”

愚按:东兴堤成,湖内之船不得出,湖外之船亦不得入,吴寇淮南,自毁其堤,纳船以入湖内。败,毁也。内,读如出纳之纳。胡注失之。

《晋纪八》:“皇舆东返,俊彦盈朝。”

吴中是时尚未知惠帝已崩,故第言皇舆东返。

“荣乃出,与周玘共说甘卓曰:‘若江东之事可济,当共成之。’”

大江北流,故谓金陵为江东,历阳为江东。

《晋纪九》:“王浚怒,遣燕相胡矩督诸军,与辽西公段疾陆眷共攻希,杀之,驱略三郡士女而去。”

疾六眷,务勿尘之子也。疾六眷即疾陆眷。胡语音同字异者皆同也。

《晋纪二十六》:“邵保战死,难超退屯淮北。玄与何谦、戴逯、田洛共追之,战于君川。”

盱眙在淮南,玄等已追及于淮北,非盱眙之君山也。胡注失之。

《晋纪三十七》:“闻晋兵入岘,自将步骑四万往就之,使五楼帅骑进据巨蔑水。”

巨蔑水,今日巨河。

“于是众军转集,裕恐循侵轶,用虞邱计,伐树栅石头淮口,修治越城,筑查浦、药园、廷尉三垒。”

国藩按:添筑小城一段,谓之越城,谓越出大城之外也。今运河正闸之外,往往加一越闸。

《宋纪四》:“道济曰:‘卿非大丈夫,小败何苦?’”

何苦?犹云何害,何伤也。

《梁纪三》:“魏王闻邢峦屡捷,命中山王英趣义阳。英以众少,累表请兵,弗许。英至悬瓠,辄与峦共攻之。”

魏命英趣义阳,英自至悬瓠助攻,故曰辄。辄,专也。

《梁纪八》:“今四方多虞,府藏罄竭,冀定扰攘,常调之绢不复可收,唯仰府库有出无入。略论盐税,一年之中,准绢而言不下三十万匹。乃是移冀定二州置于畿甸,今若废之,事同再失。

“既失冀定常调之绢,又失盐税,故同再失。

“念生枭戮,宝寅就擒,费穆破蛮。”

三句略有事实。“丑奴请降,绛蜀渐平”二句,则为夸言以拒尔朱荣耳。

《梁纪九》:“颢先以庆之为徐州刺史,因固求之镇,颢心惮之,不遣。曰:‘主上以洛阳之地全相任委,忽闻舍此朝寄。”

主上,梁主也。朝寄,梁朝所委寄也。胡注失之。

《梁纪十四》:“侯景等夜解围去,辛卯,泰帅轻骑追景至河上。景为陈,北据河桥,南属邙山,与泰合战。泰马中流矢,惊逸,遂失所之。泰坠地,东魏兵追及之,左右皆散。都督李穆下马,以策泰背,骂曰:‘笼东军士,尔曹主何在?而独留此!’追者不疑其贵人,舍之而过。穆以马授泰,与之俱逸。魏兵复振,击东魏兵,大破之”云云。

此处当书西魏之败,下文如独孤信、李远、赵贵等之弃卒先归,字文泰之烧营而归,王思政之重创闷绝,蔡祜之发矢枕股,关中之闻败作乱,王罴之固守河东,高欢之攻破金墉,皆因西魏大败后事也。至于高敖曹之死,宋显之见杀,万俟洛之勒兵,则西魏兵复振、东魏小挫时事也。《通鉴》不先书西魏之败,故前后节次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