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顺治朝(第15/35页)

仿效明初之制

总之,任珍一案看来进一步证实了顺治的忧虑,清朝正日益陷入曾导致明朝覆亡的那种腐败与党争。1653年2月11日,皇帝认为“士气隳靡已久”,诏令臣僚对此奏呈作答。又是魏裔介应诏条奏,十分详尽。他首先热情地肯定了皇帝的观察力,然后警告说,由于忽略了基本道德原则对于治世的关键意义,新政权正掉以轻心地让晚明的陋习继续存在。明初君主政体成功地缔建了一个强大帝国,是因为基本的道德感,它的基础是一切文人学士共同遵奉的孝敬之德。有才能的人不是一心于科举,或者研读后人对经籍的注疏,而是靠经籍的本文进行自我修养,研究孔夫子手定之书,在明初,每个省的训导都特别承担起培养文人学士效忠竭力的使命精神,同时还指引学生务于实学。这就是为什么明初涌现了许许多多才华横溢的学者,而他们同时也是正直的臣子的缘故。

魏裔介重六经原义轻理学新解,重基本道德准则轻玄学,重实学轻纯文学,这对有待于解决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也许是一帖过分简单化的处方,但它肯定反映了时代的倾向。他的道德热情也是出自一种道德正直观念,这是一些年轻的汉人臣僚的特征,他们是在清朝科举及第的,因而尚未沾染明朝官场的陋习。当魏裔介这样的御史在抨击晚明弊政、力主皇帝仿效明初之制的时候,他们就自以为是地将自己同那帮明朝遗臣区分开了,而后者虽然仅仅比他们年长几岁,却显然是老一辈降臣。陈名夏之流总是动辄被指责为政治投机分子,而这类指责既不会针对宁完我或范文程这样的在满人征服天下的过程中归降、并与他们并肩战斗的“旧臣”,也不针对17世纪40、50年代的全新臣僚。

早在谭泰事件后,顺治皇帝就已经在称颂忠臣而怀疑陈名夏的品质了。他对这位大学士的品性有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既怀疑他不光明正大,又欣赏他异常的博学。陈名夏对下官、甚至同僚焦躁易怒,性锐虑疏,经常咄咄逼人。但是对于顺治来说,他又是知识的缩影,活万宝全书。皇帝有一次对冯铨谈起:“陈名夏多读书,问古今事了了,即所未见书能举其名。”

所以,陈名夏作为一名使人敬畏的硕学鸿儒,与年轻的皇帝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皇帝当时正力图学习汉文经籍。在这方面,顺治对他的大学士们是既支配,又依靠。与他未来的儿子康熙皇帝不同,顺治不会独自起草制敕。事实上,当他最初亲政时,他甚至并不亲自批注奏章,而是向某一大学士口叙上谕,然后由大学士令内三院臣僚书红成文。这就给了大学士们相当大的斟酌处理的权力。据说陈名夏就有好几次改动了重要文件中的措词,或者干脆在最后书红时删掉某些他不同意的辞句。为避免这类有意无意的差错,1653年,皇帝坚持票拟谕旨须经回奏,这就需要增置几名大学士。1653年7月21日,令内三院各增汉大学士两员。五天之后就任命了三名新大学士:成克巩授内秘书院大学士,张瑞授内国史院大学士,刘正宗授内弘文院大学士。同时,诏令将原属翰林院的一些有关教育事务划归内三院,命内三院掌直隶、江南和江北学政。

由于内院的地位越来越接近于明朝的内阁,顺治也就要花越来越多的时间与大学士们一起讨论制定行政命令。这在满洲臣僚中引起了忧虑,担心再次出现内、外廷互相阻隔的情况。有些担心在1653年12月15日成为事实,那天顺治决定在紫禁城里拨出一个专门的房间,供大学士、学士内直草诏之用。此后不久皇帝又命汉大学士们移家皇城东华门内,各赐宅一区,其奴婢俱于兵部注籍,发给符牌,供出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