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第30/41页)

  • 军官的才能或许更受朝廷欣赏。这里所说的长于政务者与长于礼仪者两类人之间的区别,乃是根据《周礼》中的“六艺”划分的,即射、御、数为一类;礼、乐、书为另一类。​

  • 关于官阶的变动,参见孙甄陶:《清史述论》,第16—21页。​

  • 谈迁在《北游录》第375页中对举人有过描述。1644年,所有的参将都普迁为侍郎。然而,其中许多正在京城之外作战,其职衔不过是一种荣誉。但是,早在1638年皇太极任命的满汉参政们实际上掌握着各部以及都察院与理藩院的实权。因而,内三院的大学士绝大多数是汉人和汉军旗人,而新的官僚体制中的上层官位则是由满人与汉军旗人所占据。在省级官僚中,汉军旗人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在1646年,任命了八名巡抚,其中三名是普通汉人,五名是汉军旗人;在1644年至1645年任命的九名总兵中,有三名是普通汉人,六名是汉军旗人。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2—33、42—43、93页。​

  • 《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9—70页。多尔衮对“衙蠹”的痛恨可以与明太祖对吏胥的猜忌相比拟,虽然不如他那么酷烈。史墨的《朱元璋反对贪官污吏的经验教训》对此论述甚详。​

  • 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分,第17页。​

  •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5—56页。同时,多尔衮警告说:“各官宜痛改故明陋习,共砥忠廉,毋朘民自利,我朝臣工不纳贿、不徇私、不修怨,违者必置重典。凡新服官民人等,如蹈此等罪犯,定治以国法不贷。”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63页。1644年6月28日,根据范文程的建议,紧接着又颁布了一项措辞严厉的法令,声称对于那些被指控受贿的官员将严加惩罚。范常言:“天下治安,惟在得贤。庶官有一眚者,悉请湔擢。”同上书第一卷,第414页。6月28日的法令见李光涛编:《明清档案存真选集》“初集”,第6页中有复制件。​

  •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8页。根据当时人说,顺治朝廷的鞭刑使用比崇祯朝还多。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57页;另见吕元驄:《1640—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69页;莫特:《中国专制主义的发展》,第40页。​

  •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2页;又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0页。​

  • 《世祖实录》第五卷。朱姓是明朝皇族。​

  • 根据一个朝鲜目击者的报告:北京周围的乡村由于1644年的清军入侵而惨遭蹂躏。城市周围几百里内所有的田野都遭到了战马的践踏,以致寸草不见。在城内,劫掠、盗窃与谋杀常常发生,人们对此已是司空见惯。由于他知道,清朝可能要向朝鲜人征求米谷,所以,他在给其朝廷的报告中特别谈到了京城的仓廪或是空空如也,或是只剩下一些腐谷了。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734—3735页。但是,不久,新政府便能充实其仓储了,所以赈济制度也恢复了。吕元驄:《1640—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23页。​

  •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9页。​

  • 同上书第五卷,第58页。关于宋权的赋税改革建议,见琴川居士:《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1—4页;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卫周祚也强烈要求减轻赋税(这里他的名字误写为“周寅”),见《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16—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