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盐的专卖(第19/21页)

〔47〕《天下郡国利病书》22/133。

〔48〕同上,15/130。

〔49〕同上,17/81。

〔50〕《河东盐法志》10/4—5。

〔51〕《明史》80/842;《皇明经世文编》409/5。

〔52〕关于这些盘铁的细节参见:朱廷立《盐政志》7/9、43;《天下郡国利病书》12/44。

〔53〕《皇明经世文编》357/21—23。

〔54〕《长芦盐法志》6/8。

〔55〕《天下郡国利病书》21/37。

〔56〕朱廷立《盐政志》7/8、10;《皇明经世文编》474/31—32、460/31;《穆宗实录》页2208。

〔57〕《河东盐法志》2/1—2,12/38。

〔58〕《武宗实录》页3154—3155;《世宗实录》页1400—1401。

〔59〕同上,页1704。

〔60〕这类事例引自《皇明经世文编》474/2,477/4。

〔61〕《皇明经世文编》477/14。

〔62〕《宣宗实录》页1313。

〔63〕《宪宗实录》页4103、4104;《孝宗实录》页0792。

〔64〕《大明会典》34/9;朱廷立《盐政志》5/15。

〔65〕同上,4/7;《明史》80/839。

〔66〕朱廷立《盐政志》4/8。

〔67〕《天下郡国利病书》21/36。

〔68〕《宪宗实录》页1698。

〔69〕朱廷立《盐政志》7/5—6。

〔70〕同上,4/22、29,7/7。

〔71〕《孝宗实录》页0403—0405。可能有错误,见《校勘志》页0519。

〔72〕对于细节,可参见:藤井宏《明代盐商の一考察》;朱廷立《盐政志》7/52—54。

〔73〕《宪宗实录》页2891。

〔74〕同上,2434。

〔75〕《明史》80/840,185/2161。

〔76〕孙承泽《梦余录》35/45;《皇明经世文编》474/6。

〔77〕关于票盐,参见朱廷立《盐政志》4/7;《世宗实录》页3750、4205—4206、8714,《穆宗实录》页0897;《皇明经世文编》358/3。

〔78〕藤井宏《明代盐商の一考察),见《史学杂志》54:5页62—111,54:6页65—104,54:7页17—59。参见Ch'ung-wu Wang(王崇武),‘The Ming System Of Merchant Colonization’,收录于Sun和De Francis编辑的Chinese Social History, pp.299—308.

〔79〕《明史》80/840。

〔80〕细节参见《皇明经世文编》357/24—25,360/23。

〔81〕《皇明经世文编》360/24,475/9。

〔82〕余盐银起于何时还无法确知。根据《武宗实录》页2878中的记载可知成化时代已经有这一称谓。王琼在《户部奏议》1/16中使用了这一术语。看起来如果不是更早,最迟在1507年,征收余盐已经变得很普遍。

〔83〕《孝宗实录》页3593—3594。

〔84〕《武宗实录》页0153、0506、0599、2584、2805;《明史》80/840;《明臣奏议》16/278。

〔85〕《武宗实录》页1019、2308、2805。

〔86〕关于解决办法,见《世宗实录》页3791—3795、5630、6575、6655。也可参见附录C。

〔87〕《明史》308/3489—3490;海瑞《海瑞集》页168。

〔88〕《明史》80/842;焦竑《国朝献征录》17/3;《世宗实录》页8255、8276、8299、8464;《穆宗实录》页0895。

〔89〕《皇明经世文编》357/14。

〔90〕《明史》80/841;《世宗实录》页6922、8868。

〔91〕同上,页6420、7776。

〔92〕《皇明经世文编》357/23、358/8。

〔93〕《天下郡国利病书》12/41。

〔94〕《皇明经世文编》474/27、29。

〔95〕同上,360/24—25。

〔96〕同上,357/24、360/22—23。

〔97〕彭信威《货币史》页374,放款最高月息达5%。

〔98〕《皇明经世文编》3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