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第13/30页)

无论任何人,当其作为人具有典型性的时候,归根结底,意味其“窃取”了时代的典型特征。乞乞科夫是沙俄时代农奴制产生的怪种,爱迪生是美国资本主义科技童年时代的儿子,雅科卡则是当代西方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的骄子。所以雅科卡才会说:“都是这个国家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而伊索的不幸恰恰在于,时代不曾给予他渴望的自由。

10年之后,我第二次见到吴振海时,他已是哈克森公司的董事长,是引进哈尔滨市第一笔外资的人。当我写此文时,哈克森已是一家综合开发的合资公司,在世界多个国家拥有10个子公司。

10年中我只回过哈尔滨几次,每次行止匆匆,这是我每次不曾见到他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或者坦率地说更主要的原因,是那时我对中国第一代创办公司的人们,一向持一种极轻蔑的态度。爱默生曾说过:“那些咒骂商业的人将会看到,并且不得不承认,正是商业的规律改变了美国,摧毁了它的封建制,建立起一个美国。”非常惭愧,几年前,我仍属于“咒骂商业的人”中的一个。在我的那一本自白性的小册子《从复旦到北影》中,读者不难发现我振振有词而又偏激的言论。其中还谈到我在中央党校的一次“报告”。那之后有位女性读者给我写过一封信,论述了与我上面所引的爱默生的话大致相同的思想,友好地“批驳”了我对商业的敌意。这使我甚为恼怒,复函乏善,言辞咄咄,还用了几串“国骂”。斯年1985年或1986年。倒并非是我狂妄自大到一点儿也经不起“批驳”的地步。何况于对方而言,根本谈不上什么“批驳”,不过是互相探讨而已。我之恼怒在于——当年我并没有看到公平的商业原则。老百姓自谋生路的愿望,当年仍被体制的玻璃隔在商业时代的外面,有如饥汉被拒在餐馆的门外。商业的原则如果是不平等的,除了使人憎恶,不可能获得别的态度。

基于以上对现实的看法——不管这一看法是否仍属偏激,它当年的确是我对现实的看法——我对大多数公司之类持很不屑的态度;对大多数老板,打定主意“老死不相往来”,不管是中学同学也罢,兵团战友也罢,昔日之友也罢。

是中学同学的一次全班性的聚会,促成了我和吴振海的见面。聚会需要场所,需要钱,于是大家想到了吴振海,我也想到了吴振海。在需要物质方面的支持和协助,尤其在需要钱的时候,我们会想起许多似乎早已遗忘了的人。承认这一点固然使我们很尴尬,但事实往往如此。

那一天,我和另外三名中学时代与他非常要好的同学去拜访他。他诚心诚意地、出手阔绰地请我们吃了一顿昂贵的晚餐。不但爽快答应包揽同学聚会的一切费用,而且高高兴兴地请我们到他家中叙谈。一谈我们竟没完没了,谈到凌晨3点钟!毕竟,当年同是贫家子,少小饥时分糠馍。他向我们讲述了10年来的经历。成功者的高级皮鞋,包装的乃是一双被坎坷之途所磨砺得伤痕累累的脚。他是我的同代人中第一批与国营单位毅然辞别的人——十几年前那无异于精神病者的毅然;他是我的同代人中第一批加入过“倒爷”行列的人,十几年前那需要有坚韧的心理承受能力,以抵御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轻蔑和种种心理压迫;他是我的同代人中第一批办公司的人,办起来了,垮了,又办,又垮,还办——十几年前那是需要破釜沉舟、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勇气的;他是我的同代人中第一批组建施工队的人,十几年前那是需要具有江湖老大的本领的;他是我的同代人中第一批搞房地产开发的人,在哈尔滨市乃至黑龙江省,他当然应被列为最早的“先驱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