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宦官横卧权力之榻的时代(第15/19页)

二是运行庞大的权力结构,让帝国财政雪上加霜。明朝实行的是两京制,也就是在北京和南京,各有一套政府机构,各有一帮官员。这就导致机构臃肿,官员队伍庞大,各项俸粮达到了数千万石,而十三布政司和南北直隶额派的夏税秋粮只有2668万石,出多入少。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了王府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塞地区缺军饷,各省缺廪俸。

三是万历时期的建设和开发,拖死了帝国财政。万历末年,皇家大兴土木,光是修建定陵,就耗费掉白银800万两,导致内府经费吃紧。没有办法,朝廷只好暂时挪用济边银来补充亏空。

明神宗之所以派出身边的宦官去采矿收税,除了内府严重缺钱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当时,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呈现出非常迅猛的势头,这让整个帝国的官僚地主阶层都患上了财富狂热症。他们纷纷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打造成为抽水机,源源不断地为自己抽取财富。面对这样的局面,万历皇帝那敏感的神经也被触动了,更何况他的帝国也确实需要真金白银来填补巨大的亏空。因此,明神宗下令全国只要有矿的地方都可以开采,以便从中收税。

矿监制度遭到了大臣们的一致反对。为什么大臣们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因为明神宗的这一做法,触碰到了他们的利益。这种皇帝直接派人到民间收税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帝国自上而下的权力秩序。万历越过官府衙门和地方精英集团的做法,既违背了朱元璋的“祖制”,又破坏了权力系统的层层分肥法则,强行截断了利益管道的中间环节。因此,不可避免地招来了朝臣和地方官员的强烈反对,同时在民间也难以获得认同和有效合作,从而加剧了权力系统内部各势力集团之间的矛盾。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一个叫陈增的矿监被派到山东去开矿。但他在山东开了两年后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矿。于是,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他创造性地把矿税改成了店税。陈增向明神宗汇报,山东做生意的多,商铺多,可以逐店取税,肯定会大有收获。

万历皇帝觉得这的确是一条生财之道,就因势利导,准许矿监可以同时开征商税。收税对象并不限于商铺,只要能够列出名目的税都可以一并征收。下面征税的宦官编制不够的,明神宗又加派税使。

只要能列出名目,都可以开征。万历皇帝的这个口子开得太大了,有些像在开玩笑。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坤宁宫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由于没能及时扑灭,连乾清宫也一并被烧为灰烬。

修复两宫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这样一来国库再次吃紧。于是万历皇帝将抽水管道伸向地方。有管道,还得有水源。明神宗命地方官府四处开采金银矿和原砂矿,只要发现矿源,就立刻派宦官下去管理。

明朝的税收沿用两税法,是由户部主持,但皇帝又另外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征税系统,由他亲自指派的宦官来负责,称为“某地某税提督太监”,老百姓就戏称他们为:矿监、税监、盐监、珠监等。太监,的确太能监,无所不监。

矿监、税使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他们只管税收而不管其他地方事务。他们的顶头上司只有一个人,也只对一个人负责,那就是皇帝。他们的政绩仅仅体现在税收的量化上,以数字说话。与地方的官府衙门相比,他们的权力行为只看重眼前,只对上负责,不需要对下有所交代。因此,他们所采取的手段往往是杀鸡取卵式的。

以矿监为例。按照常理,一个矿监就是一个宦官,但事实上,挂实职的是这一个宦官,但他屁股后面起码还要跟着上百个随从。在这上百个随从里面,负责干实事的就那么十来个,其他都是喝茶吃闲饭的。这还不算,这十来个干实事的,每个人也还要带上很多手下。这样一来,原本几个人就可以搞定的工作,跟滚雪球一样滚来滚去滚出一个庞大的矿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