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宦官横卧权力之榻的时代(第12/19页)

刘瑾到底聚集了多少财富呢?《亚洲华尔街日报》所给出的数字,也是最大的数字,即黄金1205.78万两,白银2.59亿两。与刘瑾同时代的陈洪谟和郎瑛之,各自著有《继世纪闻》和《七修类稿》两部史稿,都详细记录了刘瑾的家产。这两个作者都是明朝人,而且都不是小角色。其中陈洪谟在刘瑾死时只有36岁,中进士十余年,曾经当过刑部和户部的部曹,最后以兵部左侍郎(国防部副部长)的官职退休。

这样一组数字,究竟有多庞大呢?我们可以就此来做一个横向比较。

在刘瑾生活的年代,帝国的财政年收入是白银200万两。按照这个数字,刘瑾的财产相当于帝国150多年的财政收入。七十多年后的张居正通过十年改革为帝国积攒下的国库存银也不过1250万两。与这个数字比,刘瑾的财富足足是它的25倍。如果按照1两白银大约折合人民币400元来算,刘瑾的个人资产高达1200多亿元人民币。

史料记载,正德初年,兵科给事中周钥奉命去淮安地界查勘。就在他办完公差返回京城的途中,他在自己乘坐的船上自杀了。由于事发突然,等到身边的人反应过来,周钥只剩下一口气了。他身亡前没有留一句话,却留下了“赵知府误我”几个字。

刘瑾当权期间,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但凡有京官奉命出差,他都会狠狠地敲上一笔竹杠。对于当时的京官来说,能够出趟公差,就等于获得了一次敛财的机会。刘瑾在这里玩的是权力分肥,既然我给你权力,给你发财的机会,那么我就应该分得利益。当时官员凡进京朝见皇帝,或从外地出差归来,都得先见过刘瑾,送上份厚礼,才能去见皇帝。布政使上京送礼的惯例是两万两,拿不出来的,就先在京师借,回到地方再设法偿还,时人称为“京债”。

当时的兵科给事中周钥到淮安出公差,返京也要按规矩向刘瑾送厚礼。淮安知府赵俊本来答应借给周钥“千金”,以应付刘瑾。可是赵俊突然变卦,这让周钥无计可施。眼看京城将至,周钥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自杀。

处理结果让人大跌眼镜,那位出尔反尔的赵知府被押送京城问罪。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影响自然很不好。刘瑾的党羽张彩是较有政治眼光的人,他对刘瑾说:“如今人们送给您的财富,并不都是私财,往往先借贷京师,回去后又动用官库中的银子偿还。您何必搜敛怨恨、遗留祸患呢?”

刘瑾深以为然。他早已不缺银子了,安全却越来越重要。这时候,御史欧阳云等十余人恰好按照老规矩来行贿了,刘瑾揭发检举了他们的行贿行为,将他们全部治罪,给自己换来了拒贿的名声。随后,刘瑾派遣十四位给事中和御史,严格盘查各地官库。官库的银子早被抽空了,如何经得住那些鹰犬的严查?于是,各地官府争相厚敛百姓,弥补亏空。

就像吴思先生所说的那样,这个过程如果反映到账目上,大概就是各地的“正簿”入了宦官的“杂簿”,各省长官回去后搜刮“杂入”,填补正簿中的“杂出”。而刘瑾等人又从宦官的杂簿中领走了自己的一份。

刘瑾也不是生来就如此贪婪。作为一个无家无业的太监,财富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又有多少世俗意义呢?那些在权力之路上不断奔波寻找终南捷径的官员,慢慢喂大了刘瑾的胃口。

根据史料记载,第一个送刘瑾大额贿款的人是右都御史刘宇。正德元年(1506年)年末,刘宇通过大学士焦芳的引荐搭上了刘瑾这条权力线。刘宇很是大方,出手就送了刘瑾上万两的银子(折合400万元人民币)。这是刘瑾“初通贿”,是他收的第一笔上万两银子的贿赂。

对于一个“初通贿”者来说,对贿赂的期望值肯定是比较低的。上万两的贿银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也难怪刘瑾会问:“刘先生何厚我?”我们之间并无深交,你怎么下这么大的血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权与钱的交易永远是一种非常态下的常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