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宦官的突围路径(第9/13页)

太监税使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他们只管税收而不管其他地方事务。他们的顶头上司只有一个人,也只对一个人负责,那就是皇帝。他们的政绩也仅仅体现在税收的量化上,以数字说话。与地方的官府衙门相比,他们的权力行为只看重眼前,只对上负责,不需要对下有所交代。因此,他们所采取的权力手段往往是杀鸡取卵式的。

我们就拿矿监为例,按道理说,派个矿监就是1个宦官,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挂实职的是这一个宦官,但屁股后面最起码还要带上百个随从。在这上百个随从里面挑选出来负责干实事的就那么十来个,其他都是喝茶看报吃闲饭的。这还不算,这十来个官吏也不是单架子,每个人起码又要带上100多个手下。这样本来是几个人就可以搞定的活,跟滚雪球似的滚来滚去,就滚成了一个庞大的矿监集团。粗略一算,就算每个随从5个家人,一个矿监就解决了5000多个人的吃饭问题。比如说矿监税使每年盘剥近千万两白银,上缴内廷的只有百万,也就是说,只有十之一或二的数目作为任务被上缴,而十之八九的数目都要落入了矿监、地方官员、各级胥吏的个人腰包。

万历二十六年(1598),明神宗又向全国各地派设税监。矿使、税监往往是二位一体,主持开矿者,同时也兼征税收。此外,有的太监是专职征税。从万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各路矿使、税监共搜刮三百万两,并隔三岔五地向皇家奉献金珠、貂皮、名马等。皇帝下派太监到基层搜刮地皮的做法,激起了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对。吏部尚书李戴在当时就指出了其中的猫腻,他说:矿使、税监到地方征税,如果以十分计算,落到皇帝手里只有一分,矿使税监本人私入腰包的二分,他们的随从人员就地分取三分,当地土豪恶棍中饱私囊占去了四分。

这帮家伙一向是以“搜刮天下之民脂民膏为己任”的,而且来头还不小。一个个披着权力的虎皮深入地方,“口衔天宪,手握皇纲”。表面看上去他们是替中央在收钱,实际上干的更多的是个人敛私财的勾当。这些“监们”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大堆人在集体祸害权力系统。

明神宗能够想象到那些宦官们在下面打着自己的旗号为非作歹,但是到底能够祸害到什么程度?他就不一定能把握得准了。官员们屡屡上疏弹劾宦官,万历却始终充耳不闻。历史记载,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各路矿监税使向朝廷内库供奉银两就高达三百万之巨。看着从下面滚滚而来的真金白银,明神宗就是有天大的火气也给灭了。

作为一国之君,明神宗看重的是丰厚的利益回报。那些过去整天在身边瞎转悠的宦官到了地方上,居然能够如此给力,为国谋福祉的能力丝毫不逊于那些地方官员。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户部都给事中包见捷上疏:长此以往,矿监税使将动摇国之根本。明神宗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危言耸听的话,他不以为然道:老祖宗不也干过这事吗?到了嘉靖年间才告停,现在我只不过是在遵祖制而行。

其实明神宗与宦官之间的关系,绝不仅仅是主人养了一条狗的关系那么简单。朱元璋当年废黜丞相集大权于一身,这就等于为自己的后世子孙定了“民工皇帝”的调调。起早贪黑,埋头干活。大大小小的纷繁杂务,皇帝都要亲力亲为,绝不假手于人。

既然官员们都不值得信任,皇帝只能依靠身边的宦官。尤其是万历皇帝,从张居正大权独揽时期一路走过来,他与权力系统内的官僚早就没有了互相信任的关系。我们从明神宗全面掌权之后的官僚机构布局中可窥一斑,万历四十年(1612年)时,首辅只剩下叶向高一人。权力副手本来就少得可怜,而明神宗自己又不愿意干活,通常情况是,官员的奏章递上去,他就留中不发。导致许多问题根本无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