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短命西罗马也能影响欧洲上千年(第14/19页)

神圣罗马帝国的这两朝八帝都秉承着一贯政策,对罗马教皇和本国教会既利用又控制,有利可图时也不辞效力,只是手法不同。亨利二世把伯爵领地及其司法权授予各主教,在1146年被教皇追封为圣徒。亨利三世把匈牙利纳入基督教世界,而把东正教势力从维也纳附近驱逐到贝尔格莱德一线。

历代皇帝都坚持自己拥有主教授职权。他们推动并利用11世纪开始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同日益增长的教皇势力斗争。例如康拉德二世就宣布,在帝国一切领地上,包括罗马城,必须按罗马法而不是教会法审理任何案件。这种斗争终于导致了1075年皇帝亨利四世与教皇格列高里七世的授职权之争,而且在1122年的《沃尔姆斯和约》之后,也一直持续下去。

在内政外交上,神圣罗马帝国还是取得了不少成就。从康拉德二世起,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支持和保护中小封建主对其领地的自由继承权,并一度推广到北意大利,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大贵族势力,也加快了帝国内的封建化进程。对外,神圣罗马帝国于1034年攻占勃艮第王国,使其成为阻止法国插手意大利的主要屏障。

不难看出,奥托一世打着“罗马皇帝”旗号,提升了其帝国的威望,有利于他在欧洲各国之间争得主导地位,还有利于控制本国的教权。这也从侧面看得出,西罗马虽然灭亡了,但对欧洲影响是深远的,以至于五六百年后,还有国王以加冕“罗马皇帝”的称号为荣,还能利用“罗马皇帝”这一称号去实现其政治意图。

从奥托一世起,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兼有日耳曼国王的一切权力,就一直握有主教授职权。教会是帝国政权的一个支柱,高级教士往往出身贵族,受任官职,参与机要;皇帝则从教会领地中寻求财物和军事支持。奥托一世及其后裔对主教广泛授予特恩权,即国王赐给教会大片领地,并把领地内的行政权和司法权授予主教。

亨利三世时,先后罢免三位出自罗马贵族世家的教皇,任命班贝格主教苏特格尔(克莱门斯三世)和图尔主教(列奥九世)为教皇,完全控制了罗马教廷。

因奥托一世及其后裔对主教广泛授予特恩权,故而教界封建主统治广大农村,其领地往往靠近新兴的城市。他们争权夺利,荒淫无度,经营商业,从事高利贷活动,和世俗封建主同流合污。

教士的世俗化,不仅在日耳曼境内如此,法国、意大利等地无不皆然。历任教皇亦穷奢极欲,贪图享受,买卖圣职,无恶不作。教会的道义威信大为降低,对世俗政权的依附则日益加甚。这有利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控制教会,却引起了教会改革,激发了教会的野心,促使他们想通过加强教会组织来扩大自己的势力。而罗马教皇趁机支持教会改革力量,并借以打击世俗皇帝的权力,与世俗皇帝争权。于是,教皇和皇帝的权力之争很快变成神圣罗马帝国政治的主要内容,其结局决定着神圣罗马帝国,乃至后来欧洲几百年的走向。

6. 教皇的崛起,让“罗马皇帝”贬值了

在罗马帝国,皇帝是兼任最高主教的,并不存在教皇一职。在西罗马后期,利奥一世因劝退匈奴首领阿提拉,在基督教届的威望暴增,而当时的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表现非常懦弱,兼任着大主教的身份却起不到精神领袖的作用。利奥一世众望所归,瓦伦提尼安三世将兼任的大主教之职位授予了他。利奥一世以后,罗马大主教就改称罗马教皇,是罗马基督教的最高领袖,但从法理上讲,还是由皇帝任命。后来,西罗马灭亡,皇帝没有了,但罗马教皇还在,而且形成只有教皇加冕的皇帝才合法的传统。这样,去罗马城加冕,成为诸位以“罗马皇帝”继承人自居的各位国王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