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第五次“围剿”与反“围剿”的战争(第6/10页)

10月21日,中革军委鉴于国民党军周浑元纵队进入资溪桥地区,判断其刚刚进入,应有可乘之机,决定再次实行围点打援,命令:“方面军以在敌的援队未到前,先以有力兵团向周敌堡垒外与其间隙间的部队实施突然袭击”。[57]22日,红军以第三、十三、十五师向资溪桥发动进攻,同时以红三军团主力集结于洵口、石峡地区,红一军团集中于湖坊地区,战役目标是希望通过攻击牵动对方,“以极大的机动迂回敌之翼侧后方及间隙中积极活动,以迫其与我作野战而全部消灭之”。[58]时任第十三师师长陈伯钧日记记载:“敌周纵队在资溪桥、薛纵队在潭头市、硝石之线,我军有消灭该敌之目的。”[59]但是,国民党军在此线有10个师左右兵力,红军虽然集中了三、五军团主力部队及一军团部分部队,人数上仍然不占优势。周浑元纵队在资溪桥筑成坚固防御阵地稳守,驻守潭头市的薛岳纵队主力亦不轻动,“十分谨慎,出击的机会很少,即出击亦是小部队短距乘隙袭击,即集结两三个纵队多半取步步为营稳进办法”。[60]红军连攻4天,既不能奈何资溪桥,也没有调动敌人,反而暴露在国民党军堡垒之间,十分被动。

24日、25日,彭德怀、滕代远致电中革军委,提出:“切忌主力摆在敌垒周围,疲劳兵力,日间暴露,在敌机轰炸,晚上大多数露营消耗兵力特甚”;恳切建议:“望以远大眼光过细考虑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61]此时,由于赤白对立等问题的影响,红军前出到边区乃至国民党区域作战,面临着群众支持的问题,当时,红军就遇到“军队打仗群众旁观,请不到向导,弄不到担架,脱离群众不发动群众积极性的怪现象”,[62]红五军团十三师报告:“每团都有拖枪逃跑的。”[63]这都是作出战略决策时不能不认真掂量的重要因素。中革军委对彭、滕强调的这些困难不以为然,认为:

敌人占领资溪桥一二天后,我东方军即到达资溪桥的东南,在这个时间内,敌人能构筑不可进攻的堡垒吗?这是不可能的。有支撑点的坚固堡垒要一个星期才能完成,在二三天之内,敌人只能构野战式的简易堡垒,并只有供给有限的部队(至多半师)。这种堡垒不是不可征服的障碍,如果原则上拒绝进攻这种堡垒,那便是拒绝战斗。[64]

但面对资溪桥连续攻击四日未取得进展、部队损失严重的现实,仍不得不同意退出战线,东方军回师江西后的初步攻击未获成效。红军将领回忆:“从表面上看,我们是在主动进攻,试图在运动战中消灭敌人,实际上由于红军兵力不集中,又是在敌人堡垒密布的白区作战,故我们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的境地,可说是虎落平川。”[65]陈诚则在写给妻子的家书中报称:“此间前日匪攻资溪桥(南城光泽间),匪伤亡颇巨(约三千)。我军仍照原定计划,先筑碉堡,实行封锁,再设法歼灭之。”[66]

(3)浒湾、团村之役

硝石之战后,中革军委虽判断红军已经处于战略防御地位,但仍不愿立即退入苏区基本区作战,而是要求继续在苏区外围打击敌人,期望在运动中寻得歼灭国民党军有生力量的机会,规定三、五、七军团组成的东方军“要由目前期待机会的状态逐渐转入进攻敌人突击队翼侧动作”,一、九军团等组成的中央军“粉碎抚河西岸及抚河西的敌人”。[67]几次战斗不果,中革军委不免显得急躁,提出:

我们在运动战的条件中,如果在原则上也拒绝了进攻敌人的堡垒及野战阵地,这是我们战术的极大错误。我们应经常争取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于其移动时,然而,敌人新的战术的逐段跃进的移动,一到达指定地点就立刻构筑阵地,并且从其野战阵地出来进攻,一到退却时则缩入于堡垒里面就防御起来。因此,在敌人移动中消灭他的可能渐渐减少了。今后我们可能只消灭敌人的小部队,而其大部队差不多经常是逃脱了的。进行战役而限于这种战术的胜利是不够的,必须突击敌人的主力,追击他并且彻底消灭他才可了事。[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