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作风问题的滋生(第2/3页)
A.对于缺点和错误的过分和夸大的批评,时常将个别的错误和弱点都解释成为路线的错误……决没有领导机关的路线正确,而一切被领导的机关的路线都不正确的道理,此种过分和夸大的批评,既不合乎实际,结果自不免发生不好的影响,一方面不能真正推动工作,另一方面使地方党部的工作人员发生害怕困难,对困难投降的情绪,而且甚至使一部分幼稚的同志发生跳不出机会主义的泥坑的烦闷心理,以致有的发生对党和革命抱悲观失望的态度。B.对于党内斗争的方法有时不策略,比如在中央苏区反对罗明路线时,有个别同志在文章上,客观上将各种的错误,都说成罗明路线的错误,甚至于把那种在政治上和个人关系上与罗明路线都不必要联系在一起的错误,都解释成罗明路线者。这样在客观上不是使罗明孤立,而恰恰增加了斗争中可以避免的纠纷和困难。[44]
王明的批评可谓中肯,动辄以“路线错误”责人,是政治正确逻辑下官僚主义的另类生存,如此盲目上纲的结果只能造成人们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李维汉当时曾撰文批评道:“某某省工会和县委的负责同志,误解思想斗争是禁止别的同志对于工作上实际问题发表不同的意见。干部间在共同一致为要完成中央给予突击任务的时候,对于实际办法与领导同志有不同意见时,一概拒绝,甚至批评他们反党。结果许多干部见了某某省工会和县委的负责同志,不敢说话,只是‘唯唯而退’。”[45]人们后来回忆,由于怕犯错误,被打成反革命,“那个时候做工作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出了范围就不行,怕犯错误。这是在那个时期的现象”。[46]
强迫命令、官僚主义现象的盛行,除苏区政治经济背景及上层指导的错误外,基层组织软化也起了催化作用。由于大批优秀基层干部输送前方及中共组织发展中的“唯成分论”观念,苏区地方干部素质下降严重,1933年江西县一级419名干部中,能读会写的154名,只占37%。[47]虽然各级政权采取了一些措施,提高基层干部素质,但多数是形式重于内容。支部会议往往开成这样的结果:“支部每次开会,是非常机械的,对支部实际问题与群众斗争,很少讨论,只是出席人及支书作一个报告,支部同志没有意见就完了。在讨论中只是由速记来长篇抄写上级决议或由速记作几条符咒式的简单的决议,到会的同志被剥夺发言权似的纷纷‘开小组会’、‘学时文’,甚至打瞌睡去了,主席一声‘通过决议’,会场陡然壮严肃静,一声‘同意’,万事皆休,从报告到结论都是出席人或速记的声音。”[48]在这些因素影响下,各地苏维埃政权组织、精神和活动能力堪忧,石城县反映:“县政府的一些干部发生不好的现象,如派去工作开小差回家的,派去扩大红军突击工作,带红军家属老婆到乡苏睡觉……一般干部特别是区一级的干部出发工作,就开小差回家了,在机关里吃饭时就来,吃了饭就回家去,找人来工作找人不到。”[49]胜利马安石公布乡“支部书记与乡苏主席都是官僚主义的标本,什么工作只说下了条子通知了,自己一点事不理,半步门不出。”[50]还有一些干部则利用权力“在乡村中作威作福,无所不为”[51]。
令人惊讶的是,中央苏区后期基层干部大吃大喝现象已不罕见。江西省苏1932年5月披露:“一个乡政府以前经常可有三四桌人吃饭,区政府可有七八桌人吃饭,每月的客饭一个乡政府可开一二百元。”[52]闽西永定县“有些政府好象变成了一些客栈、饭店,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在政府食饭”,宁化县“县主席不知常驻工作人员有多少”,“只见人吃饭,不见人工作”。到饭馆公款吃喝也有案可稽,《红色中华》揭露:“靠近瑞金县苏的一家菜馆,据说是专供瑞金县苏工作人员食的,有一次购买十六斤甲鱼,还说不够卖”。[53]大吃大喝的背后通常都伴随着贪污浪费,江西省苏的报告指出:“各级政府浪费的情形实可惊人,一乡每月可用至数百元,一区一用数千,一县甚至用万元以上;贪污腐化更是普遍,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随便可以乱用隐报存款、吞没公款,对所没收来的东西(如金器物品等)随便据为己有,实等于分赃形式。”[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