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5/17页)
在文明的暮年,奴役的平等实现了自己的全部内在可能性。在没有法统和法权的地方,命运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预测性。末路王孙青衣行酒,里巷小儿干禄公卿,皆为司空见惯,不会受到阶级或任何社会规则的限制或保护,因为没有规则就是最大的规则。这种平等的代价之一,就是王侯将相无种,大位人人可欲,因此政权必须把全民视为假想敌。统治者只是游民无产者中的幸运儿,不需要法统依据,可以通过赤裸暴力取得,离开赤裸暴力就会一无所有。贵族只是得宠官僚的荣誉称号,没有离开政权以后仍然可以分庭抗礼的独立阶级力量。城市只是人口较多的乡镇,没有自治组织和宪章。平民群众更换身份就像更换衣服,没有严密的阶级组织可以保护并约束他。斗争不在有组织和法权的各阶级之间,而在原子化的个人之间;不为权利,而为生物学层面上的(幸运儿)富贵或(不幸者)温饱。它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组织资源(包括阶级)极端匮乏。这个社会之所以没有瓦解为一群相互吞噬的阿米巴,要归功于最后的组织资源——专制国家的约束。专制国家是它最大的诅咒,也是唯一的救星。专制国家就是赤裸暴力将无政府状态禁锢在胆瓶中的最后一道符咒,也是社会丧失自我治理能力后延续残年的外部起搏器。因为他们已经不可能有自由,但仍然不能没有秩序。
政治社会和大自然一样厌恶真空。一方是盛年的文明,恺撒主义刚刚溢出法统的藩篱,元气刚刚受到统治术的诱惑,有过剩的组织资源;一方是垂暮的文明,过多、过早、过于发达的统治术耗尽了法统和元气,迫切需要有效统治。当两种或几种处于不同季候的文明在同一时空相遇时,帝国就听到了宿命的召唤。西沃德在不幸的马克西米利安身上第一次行使了恺撒的仲裁,半推半就的克利夫兰在夏威夷并不比勇往直前的西奥多·罗斯福在古巴做得更少;因为宿命的季候一旦接近圆满,支持和反对的努力会神秘地指向同一方向,意图相互敌对的行动在效果上会彼此成为助力。
六、宿命的分身、最后的民族
帝国民族(最后的民族)除了法统资源的意义,还有地缘政治的意义。邦国的地缘处境与其文明季候同样是历史民族的宿命,不属于人类智慧可以经营的范围。历史民族的诞生必然消耗其前身或周边原始居民积累的原始丰饶以奠定统治格局,这种消耗通常是不可逆的。过早产生的民族不仅有太多的内部统治术和太少的原始丰饶,还要与季候相近的邻邦相互消耗。面对垂暮的中原各邦,年轻的帝国民族总是相对孤独和安全的文明守边者。这时,施予统治不再是征服而是拯救,统治成本可以降至最低。这正是罗马面对希腊世界、美国面对欧洲各邦的地缘形势。
古典的前理解根深蒂固,欧洲几乎每一个历史民族都有自己的罗马式修辞。法兰西及其革命、普鲁士及其秩序、俄罗斯及其神圣都曾以西方世界最后的民族自居,把宿命解读为搏击迦太基(英格兰)而自帝。这些斗争为国家的摩洛克化推波助澜,针对君侯的战争渐渐演变为针对全民的战争,在更大范围内上演了奠定雅典民主的鸡与蛋循环:全民战争促成普选权,普选制支持全民战争。原始丰饶在“春秋”礼仪性战争中只是一种背景,在“战国” 民主化战争却是最基本的因素。民主化战争是帝国的襁褓,正如礼仪性战争是多国体系的苗圃。欧洲诸民族因原始丰饶不足以支持帝业之重而相继溃灭,沦为哈德良的雅典——世界文人和世界艺伎,依靠罗马粗人附庸风雅而维系历史特权地位。
唯有北美最长久地畏惧摩洛克(Moloch)国家的血贡,唯有它的罗马式修辞仅限于宪制问题(只有华盛顿是众口一词的辛辛纳图斯,艾伦·伯克是众怒所归的卡提林,可敬的国父们人人自以为堪称加图),最缺乏世界帝国的心理结构。唯其如此,美国保存了最丰厚的原始丰饶,直到历史正在接近尾声,中原各邦血枯力竭,“帝国就是和平”的时代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