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2/17页)
不言而喻,一切“值得研究”的历史都是某种意义上的神性历史。纯粹工具理性的历史只能是一种失败的科学,对人类智慧的贡献不会多于持之以恒地还原蚂蚁战争的真实记录。神性历史的闪光体现于少数临界点:其一是“有形态”向“无形态”的阿米巴化没落,其二是“有形态”从“无形态”中“自发秩序”式结晶(Crystallize)或成型(Forming)。在这几个结晶时刻,宇宙层级以其意义贯穿一切物质形态,诸神去世,诸神诞生,偶像必死必朽,游戏重新布局。
二、斯特拉斯堡宪章的种子
基督的美国脱胎于斯特拉斯堡-日内瓦教规,体现了稗子野麦对良田耕牛的胜利,也体现了天意通过阴差阳错嘲弄贤人的老谋深算。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把英国国教会看作早期罗马普世教会的正统继承者,除了以英王取代教皇为教会正统首脑,大体承袭教阶体制,原本无意容忍教派分立,更不用说共和主义的自治教会了,但爱德华六世、简·格雷政府的软弱无力和血腥玛丽政府明显的党派性质却使二者都不可避免。
1554年,逃亡欧洲大陆的新教流亡者以他们的宗师约翰·加尔文1541年建立的日内瓦神权共和政体为模板,在大陆组织了第一个长老教会,将教务管理权委诸平信徒长老和牧师组成的委员会[218]。相比之下,国教会的克兰麦大主教由英王任命,国教公会议也只有谘议之权,远不能与大权独揽的加尔文宗长老会议相比。1556年,新《教规》将最终权力交给全体会众。劳德大主教强调基于“神圣之美”的仪式与典礼[219],国教会领取王国的俸禄[220]。清教徒想用教区委员会取而代之,委员由宗教会议选举产生的长老担任。这些小布尔乔亚圣徒正直、狭隘、自负的气息就足以使莎士比亚和“欢乐的英格兰”枯萎而死。此后二百年来,“反对万恶的主教制”成为新教徒最有感情号召力的动员口号,出现在反对查理一世的1638年苏格兰叛乱[221]、反对查理二世的1679年博斯威尔桥战役[222]、反对詹姆斯二世的1685年蒙茅斯叛乱中。“欢乐的英格兰”把北美视为普莱德上校的惩罚,而约翰·邓恩却在亚美利加看到了以色列的影子。
各等级共治的英格兰是一块垦熟的麦田,原始的丰饶、《旧约》式的狂暴力量跟混合宪制(mixed constitution)的优美均衡格格不入。内战以后,英格兰各等级不仅爱上了王国的贵族,还热衷于在本阶级的范围内培养模拟贵族,乐于利用美洲摆脱自己的草根性格。然而,婴儿的贪婪、乡民的淳朴恰恰就是帝国的混沌元气,正如贵族的练达、君主的节制就是王国的形态之花。因此,弗兰西斯·培根才会如此比较两种邦国:一种昌盛而格局有限,另一种渺小却蕴含帝国的种子。
旺盛的生育能力是元气充沛的最可靠标志,人口洪峰是帝国的预兆——或者不如说帝国是前者的副产品。奥古斯都早就知道,他的帝业来自辛辛纳图斯时代多子多福的祖辈农场主,注定毁于生活质量优先的同代节育者。在历史的起点,你总可以看到某种健康的保守主义:契合自耕农和手艺人脾胃的家庭友善型宗教,人口的洪水仿佛从沙砾中泛滥。在历史的终点,也总会有某种疲惫的功利主义:契合知识浪人的思维结构,理性地计算原子式个人的快乐最大化,人口的冰山仿佛在阳光下融化。两者各有其季候,任何人都能辨认自身所在的季候,但也仅仅限于辨认而已,这就是为何宿命之所以为宿命[223]。
在文化历史学的体系中,基督教的美国面对世俗人文主义的欧洲,无非是青春面对衰老,敬畏诸神的罗马乡愚也曾经这样面对怀疑一切的希腊智者;好勇斗狠的美国面对软弱险诈的东方,无非是文明的主人面对文明的原料,罗马公民战士也曾经这样面对埃及行省降虏。